咨询
Q

老师,您好,请问我公司在21年开具技术咨询发票,22年让加计抵减增值税,22年全年我公司未开具技术咨询发票,23年还能否再继续享受加计抵减?

2023-02-15 08:1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02-15 08:18

你好,这种情况是无法继续享受加计抵减的

头像
快账用户2380 追问 2023-02-15 08:22

电子税务局上申报表那怎么终止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2-15 08:24

你好,无法继续享受,自然就终止了啊 

头像
快账用户2380 追问 2023-02-15 08:28

可是,我本次申报1月份,抵减表上仍然抵减,更改为0也不行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2-15 08:28

你好,都已经没有加计递减优惠了,那报表上也不应当有这个数据才是啊 

头像
快账用户2380 追问 2023-02-15 08:30

但是确实是有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02-15 08:31

你好,那就需要咨询税局,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这样了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种情况是无法继续享受加计抵减的
2023-02-15
你好,专管员说是21年,选择21年做加计抵减
2022-03-03
同学你好 问题不完整
2023-11-23
同学你这个的确是金融服务,不是你努力靠这个说明写了税局也不认
2024-06-25
尊敬的税务局领导: 首先,非常感谢税务局对我单位的关注与指导。对于近期关于我单位卖单用途和多用途卡收取手续费开票及加计抵减政策适用的问题,在此做出详细说明。 我单位所从事的卖单用途和多用途卡业务,虽然涉及到资金的流转和管理,但从本质和实际运作来看,不应简单归为金融服务。实际上,我们的业务更倾向于现代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范畴。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我们主要为客户提供便捷的支付工具和相关服务支持。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卡的管理、信息维护以及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服务体验。这些活动与传统意义上的金融服务存在明显区别,更多地体现了现代服务与信息技术服务的特征。 我们收取的手续费,开具生活服务类发票,也是基于对业务性质的综合考量。并且,我们认为将其归为现代服务或信息技术服务是合理且符合实际情况的,这样也能使我们符合享受 2019-2023 年加计抵减政策的条件。 我们一直秉持合法合规经营的原则,也非常重视税收政策的准确执行。希望税务局领导能充分考虑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说明,对我们的业务性质和开票问题进行重新审视和认定,使我们能够在政策范围内合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这也将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发展业务,为社会经济做出更大的贡献。 再次感谢税务局领导的关注与支持。 [单位名称] [具体日期]
2024-06-25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