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给别人补开去年的费用发票,是按照1%开具。
我们是劳务公司,如果2021年计提的工资成本,到2022年3月或者4月别人才开票给我们公司,那这种票还能算2021年的费用吗?备注栏需要备注日期吗?
老师您好!在税务有两个问题,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第一,正常业务,租赁合同或者协议注明免租期和租期减半的是否可以开具专用发票?第二,疫情防控期间,已预收租金,,按照专票开具,但是冲红发票,更正发票的时候还是按照专票开具,举例2020年1-3月租赁收入原开具专用发票3万,但按照公司规定,2月免租期,冲红原来的专用发票3万,更正的时候也开具专票2万,但是备注2020年1-3月租金(2月免租),也就是2月租金不含在开票收入了,这样开专票可以吗?
老师,2022年12月份发生的业务,要在2023年1月份开具普票(小规模纳税人),因为12月是免税,2023年1月税务政策税点为1%,那么在开具发票的时候按税点1%来开具吗
老师,我现在给别人补开去年的费用发票,是按照免税还是1%开具呢,备注需要注明2022年票据业务吗
老师你好,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第四季度时开具免税发票,1月份开具增值税负数免税发票,1月份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的,负数免税发票和3%专用发票价税合计金额是一样的,这个月去税务局柜台更正申报了2022年第四季度的增值税申报,本季度申报增值税是按照实际来填写的,请问一下那2022年的企业所得税需不需要也更正一下啊?
需要在下面备注吗
可以根据需要备注
老师,可以补开千3年的发票吗?
打错了,前三年
嗯嗯可以的,没问的哈
就是2020年客户买东西支付的款,没有给她们开票
可以补开的,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