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通行费普票,不能抵扣 通行费电子发票,才可以按3%计算抵扣啊

老师,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在发票勾选系统选了发票抵扣勾选,但是公司目前只有进项,没有销项,会计账务处理的时候是借记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吗?举个例子,单位发生销售部门广告费用113,对方开来增值税专用发票,借:销售费用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13 贷:银行存款113
1月收到80000元建筑设计费发票 (金额77669.9元,3%税率,税额2330.1元) 实际支付60000元 上一个会计做账 按照本次实际支付60000元 金额60000/1.03*0.03=58252.43元 税额1747.57元做账 借 开发成本-工程设计费58252.43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1747.57 贷 银行存款 60000 老师 我在想 要不要改一下 就是 借 开发成本-工程设计费77669.9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2330.1 贷 应付账款80000 然后 借 应付账款60000 贷银行存款60000 但是 由于上一个会计是今年1月份做的账,改的话我也不知道怎么下手
请问老师,我们是农业一般纳税人,收到员工开来的1360.3的通行费普票,我看前一个会计做账是借方:管理费用—汽车使用费 1329.69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30.61元,贷方:银行存款 1360.3元,这个是什么操作,普票不是不能抵扣认证吗?
老师,请问下,我们是机械租赁公司,一般纳税人收到专票了,这几个月没收入,现在是不用勾选认证是不?借:劳务成本(运输费), 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等下次,有收入了需要抵扣的时候,在电子税务局系统,点勾选认证是不?然后,借: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 2, 如果是没收到发票,是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然后收到票后,借:劳务成本(运输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贷:预付账款,等到有收入了,再把劳务成本转为主营业务成本。是这样操作吗?
单纯的出口企业,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借: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等勾选认证以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因为销项为0所以进项也不能抵扣,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等收到进项税额的退税税款(费用类的进项税额会退吗?) 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请问老师,我做的分录对吗?不对或者更好的处理方法请告知,谢谢!不明白的地方:费用类的进项税额国家给退吗?如果不退的话是不是一直在借方的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挂着?需要怎么处理?
老师Ktv需要报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老师,请问一下,是不是像资产类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的减值,存货的减值,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都是影响利润的科目,都是为了不忽悠股民,所做的分录?
给人家开发票额度不够了,多长时间更新呢
老师,我们是白酒制造业,仓库里包装物还有瓶子很多都是库存数大于账面数,假如税务部门检查我们应该怎么合理解释啊
物业服务费已开具专票,已确认收入,对方对发票已认证,对方中途撤离,要求退物业费,账务能处理吗
老师,企业的实际挖制人(不是法人)入到公司100万,公司用这100万兑成汇票,再用汇票进货,有钱后再还实际控制人100万,这样做有什么不妥吗
老师,请看下经营范围如下餐饮管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酒店管理服务、礼仪服务、企业管理服务;销售:酒店用品、厨房设备、厨房用品、洗涤用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棋牌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请问能开人力资源服务发票吗
老师在第一二三季度都是30万元在第四季度是120万这时第四季度就要按1%缴纳所得税对吧
老师,牙科中心账务处理我先看哪个模块?
无票收入报税了,现金需要转入公账吗
老师,是电子普通发票的,这种的
你好,通行费电子发票,可以按3%计算抵扣
老师,那计算公式可以告诉我吗
你好,通行费电子发票,可以按3%计算抵扣 进项税额=通行费金额/1.03*3%
老师,按这个公式,那么就应该是1360.3/1.03*3%=39.62才对,但他的是30.61,这个意思是不正确吗?
你好,通行费电子发票,可以按3%计算抵扣 进项税额=通行费金额/1.03*3% (是针对这个回复有什么疑问吗)
是有疑问的,按照您给我的公式,我题目上的金额是1360.3的通行费金额的,算出来结果不一样
你好,那说明题目的计算有误
好的,谢谢您
祝你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希望你对我的回复及时予以评价,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