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的,执行双方约定就行。
老师好,我们公司是被挂靠方,2020年之前我们都是核定征收,工程款都是挂往来没有做成本,从工程款内划的管理费入主营业务收入,所得税按开票金额缴纳。2020年开始查账征收,2019年(包括2019)之前的项目我们还是按之前的方式核算,所得税按开票金额缴纳,那么今年收到的2019年(包括2019年)之前项目管理费,要怎么做账才能避免重复缴纳所得税?
老师,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就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往来款,不能跨年是吗?当年之内必须还上是吗?如果还不上双方都是按销售收入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还有企业所得税吗?双方都上税吗?
老师,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就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往来款,不能跨年是吗?当年之内必须还上是吗?如果还不上双方都是按销售收入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还有企业所得税吗?双方都上税吗?是按什么金额纳税,是按借款金额纳税?还是按利息金额纳税?
老师,关联企业之间有资金拆借往来(平时也有购销业务往来),这样的资金拆借双方转账时备注货款,挂账应收账款,还款时备注退款;因为在税务上,即使是无偿借款不用支付利息,但借出方要确认利息收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缴纳增值税的。 所以上面的方法可以吗
(一)无偿借款给企业使用,不收取利息的企业需要视同销售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利息收入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这个借还期间 周期有啥界定没 难道只要有这种事项发生 无论当月还与否 都要视同销售吗。。。我们是同一个老板 不同公司之间也要视同销售吗
。如果是无息借款的,是从销售交增值税。
要是双方没有约定呢,按什么金额缴税
你好 参考银行利息率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