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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收到按揭款就做收入了,收入的时点是交房时候做吗?交房前是不是不符合收入确定

2023-05-19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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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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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9 09:27

你好,收入的时点是交房的时候。 交房前,是不符合收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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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收入的时点是交房的时候。 交房前,是不符合收入确定的
2023-05-19
前面第一问没有问题,可以按照之前的做法来,这样销售确认方式前后一致
2020-12-22
房地产企业销售完工开发产品,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具体按以下规定确认: (一)采取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权利)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三)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确定收入额,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四)采取委托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以下原则确认收入的实现: 1.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2.采取视同买断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属于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或企业、受托方、购买方三方共同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如果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高于买断价格,则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属于前两种情况中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格低于买断价格,以及属于受托方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的,则应按买断价格计算的价款于收到受托方已销开发产品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3.采取基价(保底价)并实行超基价双方分成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属于由企业与购买方签订销售合同。
2021-03-25
你好,可以的, 没问题
2022-11-03
您好,这个是先计入合同负债科目的,如果房子所在地和公司所在地不是一个位置需要预交
202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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