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这样的,加收税款,滞纳金,这个是征税行为,其他不是

老师,我想问一下对于 申请人对税务机关做出逾期不缴纳罚金加处罚金的决定不服时,应当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再申请行政复议。 若仅对罚款不服,既不需要缴纳罚款,也不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可以直接申请行政复议甚至可以不申请行政复议,直接申请行政诉讼。 二者有什么区别吗? 是因为第一种是必经复议 而第二种是选择复议吗
老师这一题中 我对滞纳金理解是这样的,若是要征收的税款没及时交,而处以滞纳金,就是行政征收;若是对罚款没有交的,而处以的滞纳金就是行政的间接强制执行?另外好像复议前置型是有这个滞纳金(而这里的滞纳金应该是指这两种情况都是需要先议后诉,是吗?)
老师:为何这个对欠缴税款和滞纳金不服,进行行政复议,不是必经复议行为,不应该提供纳税担保吗?这种题 ,有时候是必经的有时候又不是,这个税款和滞纳金怎么不是征税行为?
关于复议维持和原行政行为合法,复议决定违法 1、复议维持是维持原来的决定,一点不变吗,感觉做题的时候总是分不清楚这点 2、针对原行政行为合法,复议决定违法,是什么意思呀,这个知识点不是在复议维持里面的吗? 举个例子,比如我原来的行政处罚为罚款300元,那么现在复议维持,不是就是应该说罚款300是对的嘛,那这个时候又怎么违法呀 麻烦老师举例详细解释一下
复议前置型 申请人对规定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解释】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 (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问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选择 加处罚款,需不需要复议前置,什么前提才会复议前置?
申报年终奖,是计提在12月份,发在明年1月份,1月份申报缴纳个税吗
商贸公司中标的我是乙方、为甲方建造牛棚项目、采购的钢筋钢管、混泥土该怎么入科目叻?感谢老师回复
如果前期已交了税,后期不想交税,如何调整存货分录
老师,我们有个员工10月20号休产假了,我们是11月发放10月工资,10月工资扣11月社保。她休产假后,公司还继续给她买社保至明年4月份,单位部分公司承担,个人部分她自己承担。我们领导让从她的10月工资里面预扣12月至明年4月份社保个人部分。由于大病医疗保险我6月至12月漏申报和缴纳,我这个月补申报和补缴纳了,所以她的10月工资预扣的社保个人部分,少扣了6-12月大病医疗保险个人部分7元(每月1元),记少扣了明年1-4月的(4元)。我是不是得让她下周一把这7元+4元=11元再转到我们公司对公账户上?
老师,公司筹建的时候,老板投入将近200万的资金。 开业前期公司银行账户没开通时。有24万的营业额暂时老板的卡, 当时我做账是直接冲减老板投入的借款 。 公户开通的同时,老板存入15万进公司账户。同时又去出12万。作为发放工资等用途的备用金。 老师,这15万要怎么入账?
假如缴费比例是百分之二十,那么个人如交一百元,是不是四十元进入个人帐户
老师,我们有20家餐饮门店,都是核定征收的个体户,那这个建账的话是分门店建账套好,还是合在一起建立一个账套好呢,还有就是门店收款的问题,是每个门店用一张银行卡呢,还是可以合在一起用几张银行卡就行了
公司长期做未开票收入,进项票也有,存货堆着太多,存货如何写分录,如何调账
老师,公司是7月份开始筹建的。然后股东投进将近200万。到了9月份有营业收入, 由于还没有开通银行账户收入直接打到股东的卡里,我是把打到股东卡的收入直接充减股东的期初投入。但后期公司账户开通后,股东转了15万进公户。请问这15万我怎么入账? 可以做实收资本吗?
装修公司外包活给包工头(包工包料)还需要帮包工头申报个税吗
是啊,为何这个题目不要答案不是必经复议呢?
上边说了没经过复议吗
老师,图 一是这个题目的解析,而图二是另一个也是不交罚款和滞纳金的,为何一个要先交滞纳金和罚款,而一个不需要?
对,我看过了,确实这个是需要经过复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