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可以去税务大厅找工作人员办理,自己操作的话需要在电子税务局进行作废申报然后再重新申报

老师,我司是小规模纳税人,第一季度有开票收入20万(含1%税),由于小于45万季度,季度申报纳税不用缴纳。在4月开了免税收入100多万的票,税局说这笔业务属于第一季度,要我们更正申报去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结果一更正,连同之前开的20万要一起缴税,然后100多万的票追回来红冲再重开,那我5月的分录应该怎么调?下面是我之前的分录?
好的,第二个问题我们10月依旧是小规模纳税人,公户收到了正常货款,但是我们11月申请转为一般纳税人,10月收入就没有给客户开具发票,因为我是10月底申请的转为一般纳税人,我们税务局这边的要求是在11月中旬先要按照小规模纳税人把10月的增值税申报,12月才能正常按照一般人申报11月,但是我申报10月的时候忘记了这些10月收到的费用,又是0申报的,11月成为一般人之后10月的收入按照一般人补开了发票,那老师10月我还用做一笔无钱收入吗,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在11月把无票收入冲红做一笔借方主营业务收入,贷方预收账款,然后再按照11月开的发票结转收入,借方应收账款,贷方主营业务收入是上面那样,还是我10月直接不结转收入,11月直接按照开票金额结转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因为11月要成为一般人的话,先要在11月中旬按照小规模把10月的增值税报了,但是我10月属于有收入11月按照一般人开的发票,所以当时我10月的增值税就0申报了,这个10月增值税还用更正申报吗,我每个月都按照进账收入在用友上做账了
老师,这个新政策怎么理解,小规模还是按3%开具普票吗?季度超过30万的,就在申报的时候填附表减按1%那种?像前年一样??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老师,我们之前第一季度是小规模,又刚好又同月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在申报的时候有一笔收入直接按3%纳税,6月份税局说那笔收入增值税可以减按1%政策缴纳,现在退的是那2%的增值税及附加,这个怎么做啊
老师,我们之前2023年有一笔其他业务确认了收入(小规模1%),借: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但是在本年升为一般纳税人了(6%),去年这笔收入又减免了,怎么冲销这笔账,税金按原来的冲,报税时又怎么处理
收取业主的物业费转为停车费,如何账务处理呢?
普通餐费发票,对方开给我们单位,税号正确,单位名称错了,请问,这样的发票能入账吗?
报关单上有4个商品,进项票只有3个,这个影响退税吗?
您好老师,公司定期存款,直接入银行定期,利息直接走利息收入可以吗
企业法人不变做股权转让需要什么材料
请问公司去年是小规模有报了收入,但是一直没有进项票,成本都是暂估的。现在汇算清缴,公司想补回去年小规模收入对应的成本票。拿专票还是普通发票呢,拿专票现在可以勾选抵扣吗
麻烦把江西税务系统的网址发一下,就是开票、报税的,谢谢!
老师,公司对公账户转给法人的1万块钱,用于日常经营费用,之前银行回单的客户附言:我写日常经营费用,,但是今天不小心把附言写为: 垫付资金,应该是一个意思吧?没事吧
我司刚开始准备与一家公司合作,他们对私发给了我司一笔押金,之后不合作了,对方公司要求我司对公打款到对方账户,已操作,我应该如何做账处理
光伏公司给我司开具用电发票,我司转租给其他单位,代付电费,我司可以给租户开具用电发票吗?
老师理解错我的意思哈。我是问我们被税局退回来这2%的优惠政策差额,怎么做分录。共退4笔,退4000元增值税,140元城建税,40元教育附加、60元地方教育附加?
冲你计提的分录 企业发现多交增值税款,结转多缴增值税部分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本期转入数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次月收到税务退回多交增值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然后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就冲减税金及附加
我当时是小规模的做账
附加税那些原先有计提不用冲减吗
需要冲销呀 你过一下应交税费
老师,你这部分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本期转入数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次月收到税务退回多交增值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做完不是还有剩余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这个有余款
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是“应交税金”的二级明细科目,该科目专门用来核算未缴或多缴增值税的,平时无发生额。 企业月末结账时,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贷方余额时,为应交增值税,应将其贷方余额转入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方,反映企业未交的增值税;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多交增值税时,应将其多交的增值税转入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多交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