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么操作是合理的

问题是,2021年有个员工12月25日从我公司离职,但是因为这个员工有和我公司签订培训协议,这个员工要服务我公司2年,但是这个员工截止到2021年12月25日离开公司只为我公司服务了整一年,在2022年1月份我就没发2021年12月25日当月25天的工资4400元给他,直接扣掉4400元(根据我公司的协议的话是要赔偿我公司7000元的),我这个问题是,但是我公司虽没有发放12月份工资,但是2022年1月份我把这个离职员工的代扣代缴收入填入,还给他的2021年的社保也交了,我想提问,这个员工的12月份个税申报了,虽然没有交税,但是那个员工今天打电话说要告我们偷税漏税,我一定要懂这个的老师回答好吗
老师,工资这一块我处理一直有纠结。公司一直从个人工资里面扣个税跟个人社保。但是交到2021年4月再就一直没有交过。我也是2021年4月份来到公司。之前人做的工资表,我一直按照那个就做。因为之前的吗?所以他工资表里面做的单位社保跟个人社保肯定有点差异。所以我单位社保就没有计提,也不知道有没有个税,所以我做账时把个税跟个人社保也没有写出来。只是银行发多少,我就计提多少。这个是工资表。该怎样正确的去做?
老师能帮我解答一下关于个税的问题吗,我们公司是每个月5日发上个月的工资,每月15日之前申报税。我们公司有一个员工今年1月份入职的。1月11日给她上的社保。我们正常1月5月发去年12月的工资,那我1月申报的是去年12月的个税。但没有她的工资,就没有给他做申报。等2月5日 发1月的工资了。2月份她有工资收入了。个税申报的税款所属期是2月的了。现在个税系统里查不到他1月份税款所属期的记录。也就没有她1月份社保的申报记录,这怎么办,她现在要我们公司来补。在社保系统里是能查到她1月份我们公司是上社保的记录的。他说1月份没有收入做0收入的申报。就能看到有社保的申报了。我觉得我们没有错,也不应该补呀。我们要怎么办这个事情呢?
我们江苏常州的,社保局发通知,从23年1月份开始基数下限提升,从原先的4250变成了4494,,我们公司有两个员工,原先的社保基数就是4250,那现在变成4494,我们社保是当月扣当月的金额,工资是,比如说现在23年1月份发的是2022年12月的,那我2022年12月的社保,还是按原先的4250算的,那我做12月工资表的时候,还是按4250的社保基数代扣社保,只不过是,工资是1月份发的,工资表上的社保扣的明细和现在这个月份报2022年12月个税代扣的社保明细一样,都是按4250算的,等到做1月份工资表的时候,社保再按4494的算,2月份发1月份工资的时候,个税申报明细表,上面扣的社保也按4494的算,我理解的对吗?
,我想咨询一下,公司这两天发通知说离职时要从工资里补扣社保差额合法吗?就是比如说,我是2017年2月份的工资是3月份发通知,然后我的社保是3月份交的,也就是说我2月份的工资里就扣了3月份的社保,以此类推,每个月都提前了一个月扣下月社保,当时最低个人扣款大概是344.5元吧,今年2023年如果离职的话社保个人交的是426.5元,说如果离职的话就要从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里把差额(426.5—344.5)扣出来,说社保基数不一样了,这么做合理吗?
季报所得税里面的已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薪金没有把福利费放进去怎么办?第四季度也没有加进去,后期年度汇算清缴会比对不通过吗?
您好老师,2026年2月购入的无形资产预计使用权3年,金额4万元,2029年2月份到期,购入时的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4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 无形资产购入进来的当月开始累计摊销,我现在不知道月摊销金额多小钱,怎么分路
老师,商贸型出口购入固定资产汽车进项怎么处理?
老师,关于当月付款采购的原材料 ,我们只是付了款,但暂未收到原材料,这种情况下,这个原材料我还用直接计入到当月的购进材料里吗?谢谢!
个体户,有一定规模,发工资是每月10!现在有员工不干了,要结工资,能不能等到发工资日期,还是就直接通过公户转给他?
商贸公司,但是是分公司,刚成立,还没建账套,1.是不是不能设立实收资本科目?用什么科目代替还有月底了;2.涉及到的商品比较多,怎么能保证这个月开出去的发票里的商品,一定有进项进来,怎么核对?第一个月好核对,以后怎么核对,商贸企业怎么做,日常做哪些检查能规避商贸企业的税务稽查
哪位老师知道,出口企业报关可以不委托报关行,自己报吗,需要什么资质
老师,个税是怎么申报的?就是3月是申报2月的工资,2月发的是1月的工资,那3月是申报计提的2月工资还是实发1月的工资?
卤菜加工店购进的调味品和新鲜的鸡鸭各进入什么科目,加工好后的卤菜记什么科目
老师,请问一下注册资本50万,能随便零散打吗,例如:今天打1万,明天打8800,下次再打7500,加起来5年内凑够50万,这样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