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学员 简单理解就是,合并后,新公司计税基础先纳税找平,未来可以按照账面作为资产计税基础,减少企业和税务机关未来的征收管理。

(1)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确认了商誉并且按照所得税法规的规定商誉在初始确认时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如:吸收合并时应税合并,初始确认时不产生暂时性差异)的;(2)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不区分应税合并和免税合并,被购买方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维持原购买方的计税基础,而账面价值应反映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科目为商誉。 请问上述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商誉在初始确认时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不产生暂时性差异;而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中初始确认时计税基础等于原购买方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反映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产生暂时性差异。请问两者区别在哪里?
以发行股份方式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为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且为企业合并支付的直接相关税费计入管理费用。 计入管理费用的分录怎么写?不是冲减资本公积——溢价吗?
甲企业2019年1月2日投资100万元银行存款和账面价值为300万、公允价值为500万元的无形资产,取得了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00万元,公允价值为560万元的乙企业的100%的股权,其中评估的公允价值的增值来源于乙企业的固定资产,其账面价值为200万,评估公允价值为260万,该固定资产的剩余摊销年限为5年。此次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要求:(1)做出甲企业取得乙企业100%股权的账务处理。(2)计算合并商誉(3)做出合并工作底稿上,对内部股权在合并日的所有抵消和调整的会计分录(4)2019年乙企业获得净利润80万元,并在2019年末分配现金股利30万元,现金股利将于2020年发放。提取盈余公积8万元。假设不考虑所得税,并假设甲企业采用完全权益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做出2019年末,合并工作底稿上,对内部股权在合并日后的所有抵消和调整的会计分录。
老师好,对于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然后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在个报的时候是要计入到当期损益,也就是营业外收入,然后在并报的时候是需要计入到哪里?因为在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时,合并当期它是不编合并利润表只编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是这样子的吗?如果这样处理的话,那这个合并成本小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体现在合并当期的合并报表的哪一个部分?
企业合并取得日编制分录。若用固定资产为对价。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拥有全部股权。非同一控制下,借长期股权投资,贷固定资产 资本公积。吗?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录营业外支出还是资本公积。 如果支付对价是股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贷股本 资本公积。 在企业合并这一章固定资产的差额就是营业外收入。 还有就是取得日时要调整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转为公允价值而增加资本公积。但在企业合并这一章直接借资产贷负债的公允价值,没有将账面价值调整成公允价值的分录这是为什么呢?
老师,公司老板买的东西,做内部账应该做什么科目
我们有个新员工是3月10日入职的,只上了一天班就不干了,然后人事把这3月一天的工资做在了2月工资表里,那我个税是不是要报在3月份,工资计提是不是可以计提在2月份
老师好,公司经营地址变更,网上操作,需要登录哪个网站?操作流程是什么,请帮忙告知,谢谢。
你好老师个体户工商年检是核定征收的每个季度不超9万元 没有经验所得税等 系统已经开发票了 填工商年检填0还是发票开多少就填多少
合同签60万,预付款20万,合理这不
老师你好,我公司新购入的一批车辆,上牌前的车辆检测费入不入固定资产?
老师,在境外上线苹果商店的收入,目前是收到个人信用卡的,无法直接收到中国公司的银行账号里,请问财务层面,有个人转账给公司,可以做收入记账吗?需要附什么附件,报表是不是要手动加收入?
员工已经离职,但是还给公司做点灵活,这人拿来了火车票,我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可以吗?
老师,去年9月就要遣散一个员工赔偿一直没达成协议,今年2月份谈好了,从去年9月到现在 一直给他交了社保公司和个人一起每月1000多 总赔偿15000要把公司个人给他交的社保都剔除来不
收到电费是记管理费用还是生产成本电费,我们是商混公司
被合并方相当于卖东西,账面价值与收到公允价值交所得税,合并方相当于买东西,按公允价值付款了,按公允价格做计税基础,为什么也要交税呢?
比如合并方100万,买80万的东西,按照20万差额交税,税务局允许你未来按照100万摊销计提折旧,可以抵税 假如不交税,只能按照80万折旧,
这20万的差额被合并方不是已经交所得税了么?这样不重复征税了么?
这个是被合并方的 交税是站在法人角度的,税务法不合并看的
税务局只看独立的法人情况
一般性税务处理简单的理解为正常交易的话,比如购入固定资产,买方实际出资100万买的,计税基础就是100万呀,后续按100提折旧抵税,还用考虑卖方成本多少,赚多少钱么?不管卖方赚多卖方交所得税呀
学员,你说的是正常的业务,是没问题的 上面哪个是针对股权收购的,学员 股权收购的话,100万买的是80万的资产,只有缴纳20万对应了税,税务局才允许后期按照100折旧摊销的
那20万被合并方与合并方都交所得税,是不是重复征税了?
因为税务局是只看甲乙, 单独看甲乙,各自都是交一次,不重复 如果是合并看确实
按这个例题看,合并方并不需要缴税,中级财管书上要交那个税总觉得不是这部分
不管从哪方面看,都不应该重复征税
非股权支付的企业合并, 这个是前提的 这个可以类比增值税,增值税流到哪个企业,哪个企业交税,合并看也是重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