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好,购进材料生产产品,进项税是一起计入的,现在出口不是全退,有3%不让退,就是我们材料中已入进项的3%部分要扣出来
您好,有个问题咨询一下,我公司属于外贸出口免税,进项税额退税的,税局打电话说我们16年有笔退税款因为虚开让把那边退税款退回去,税局说让我们在九月份报税的时候做正常的征税处理,这个具体怎么做呢? 你好,你们是13%的货物吗?不给免了是吗 是的,现在要把退税的那笔钱退回去,然后销售的货物还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不给免税,16年的应该是17% 在未开具发票一栏填写 销售额=当时发票金额/1.17/1.13 有没有办法不交增值税呢,我们实际也是出口了,上游给我们虚开的我们也不知道啊,当时认证退税税局那边都过了啊 虚开发票你们不知道,不能吧,他实际销售给你货物了吗? 这上面是咨询的一个老师,我们有实际的货物,也实际出口了,有没有办法这笔不税呢?
老师我想请教一个问题,就是说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13点的税率,在经营过程中,我们可能会取得1%6%9%13%不同点的进项发票,这个进项发票没有规定说1%税点的进项发票只能抵扣相应的开具为1%的销项,而不能抵扣我开出去13%个点的发票,应该是说都能抵扣的,只是说比如我买了1000元的东西收到的是1个点的进项发票,我有10块钱的进项税额,然后我卖了1000元商品出去,我开具的销项发票是13点,我的销项税额为130元,那我月末要交的增值税是不是就用销项130-我收到的进项10=120元这个就是我这个月要交的税,这样理解对吗?
国外客户打款到一达通(只是我司的部分货款),出货时国外客户要求我司的产品(展示架)和另外一家公司产品(包包),组合到一起出口,出口报关不能用两家公司名字一起出口,现为了能让货物出口到国外,用了(包包)公司的名字出口。 问题1:包包公司让我展示架公司开专用13%发票给到包包,请问这样操作是否合法,财务上如何做分录。 问题2:包包公司是自主退税,展示架公司是通过一达通代理退税的,包包公司说他退税后,会把属于展示架13%的税退还给展示架公司。财务上如何做分录。 3、国外客户是打款到一达通的,展示架公司虽然开票给包包公司,但是包包只会付展示架公司的退税款,账务上:借:应收账款-一达通 贷:应收账款-包包公司 这样做分录是正确的吗。 老师,我问题有点多,辛苦您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我们是房地产公司一般纳税人,主营销售不动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2016年我们在现在的项目后面一块空地上盖了一圈围墙,我们到现在也没有购买这块地,当时盖是为了防止清地以后,村民再入内种树,现在有另外一个房地产公司要购买那块土地,想给我们10万元的款,相当于就是那堵墙的工钱吧,我们想去税务代开10万的建安服务的发票给对方,然后把税都交完了,请问这个交的增值税,后面我们申报的时候还会跟不动产那边的进项税额冲抵吗?我们实际上就想单独把这个税交了,不跟其他的混一起冲抵了,应该要如何开发票比较好,谢谢!
康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电视机、显示器等机电产品的外销型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按现行税法,公司出口产品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具体是,在产品出口时,先征17%的增值税,待产品出口后,再退9%的增值税,即实际税率为8%。康佳公司针对现行政策,制定了周密的税收筹划策略。该公司通过其下属控股企业,将出口产品的售价,压低至材料成本价,以远低于实际成本价的售价,将产品销售到境外。由于产品未实现增值,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他们不仅不交税,还可退税。而税务部门仅仅从增值税的会计信息上,很难区分出是由于人为压低售价造成的,还是由于当期外购业务过多而投入产出较少造成的。请问:1.对康佳公司出口产品中的交易事项,会计上应如何处理?2.有人说,现行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是按收付实现制原则,而不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的,使得会计信息资料缺少可比性,也违背了配比性原则。对此,应如何评价?3.作为一名准会计从业人员,如何评价康佳公司的税收筹划策略?4.康佳公司一味地压低出口产品价格,会不会遭遇反倾销调查。如果遇到反倾销调查,甚至出口产品被加征反倾销税,作为公司的会计人员,如何应对?
应收账款做了一笔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 没有证明,汇算清缴在哪里调增
出口型企业,想购买厂房?但是园区有税收要求,有什么办法合理交税吗?
在哪里可以看得出还有多少银行汇票没有还?
老师,我买的课是399的,可以学网银的课吗
你好,金蝶软件,kis专业版,录入现金流量表,具体要怎么操作,哪些需要分类?第一次弄,不太明白?
老师,请问如果是长三角地区的高会,年薪大约多少?
老师,这个通行费是可以抵扣的是吧?我发票这边哦,这个税额这边是有显示出来,但是我在电子税务局那边点出,怎么是一个*号啊?
给办事的非员工送红包,怎么入账,怎么做能税前扣除?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了会自动扣款的吗?
朴老师回答一下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