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一起思考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是融资租赁? 通过之前的学习,我们可以明显感受到,在融资租赁的模式下,租赁标的资产最终的结局有极大的可能归承租人所有。 准则中所提及的8个融资租赁的判断依据,可以说是出租人“费尽心思”地要将这口锅(风险与报酬)甩给承租人了。 所以,我们不妨就直接将融资租赁理解为销售资产。 与单纯的销售资产略有不同的是,其收款方式是分期收款,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带有融资性质。 所以进一步的,我们可以将融资租赁业务拆分两个部分: 一个是卖资产,另一个是放贷款 理解了这一点,接下来的内容就简单多了。 案例背景: 蔡老板与吃货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从吃货公司租入一台大型料理机,假设该项交易符合融资租赁的条件。 注:为了方便各位阅读,我将案例的题干部分打散并于讲解内容同步呈现。 第一步:卖资产 条件1:租赁开始日这台料理机的公允价值为70万元,账面价值为60万元。 我们先将这项租赁交易看成是卖出账面价值为60万的固定资产(扣除折旧和减值),其交易日的公允价值为70万。 这项业务的会计处理简化后(跳过固定资产清理)的分录如下: 然后,我们将应收账款和固定资产这两个会计科目,替换成融资租赁业务的科目,就得到了融资租赁的初始分录。 第二步:考虑融资因素 条件2:全新料理机的使用寿命为7年,租赁期为6年,每年支付的租金为16万。 由于租赁业务采用分期收款的方式收回款项,跨度又很长(超过1年)。所以应收款的时间成本是无法忽略的。 这一步,我们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分解成两部分 一部分是租赁收款额,本质是实实在在收到的真金白银,即16*6=96万元 另一部分是未实现融资收益,它是资产公允价值与租赁收款的差额,也就是利息部分。 如何理解未实现融资收益? 假设你卖出一项资产能收到70万,可是对方没有那么多钱,只能分期支付这70万。考虑到利息因素,一共支付给你96万,那么其中26万就是利息。 这里我们需要注意,与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显著不同的是,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净额并非租赁收款额的现值。
第二个问题,融资租赁出租人合同变更,未做为一项单独租赁,重新核算租赁收款额的分录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新值-原值) 贷:租赁收入(新值-原值) 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这个分录对吗?如果出现租赁收款额减少,是不是按照这个分录反过来处理?
对于出租人来说,未担保余值减少,为什么未确认融资收益减少呢,按道理不是租赁投资总额不变,未担保余值减少,则租赁收款额不就增加吗,如何判断未确认融资收益减少呢
老师,新租赁准则,出租方融资租赁,按照未实现融资收益逐期确认收入如何理解呢?不是收到租赁收款额额吗?为什么不能直接将这个作为收入?
老师,租赁准则,出租方按照融资租赁处理的情况下,为什么按照未实现融资收益确认收入,而不是按照实际收到的租金收入确认收入呢?
老师,租赁准则,出租人按照融资租赁处理的情况下,为什么按照未实现融资收益确认收入,而不是按照实际收到的租金收入确认收入呢?
老师公司连续三年亏损,税务局让我们写自查报告。税局的意思是不想着让我们交税,自查是不就是税务局已经关注到我们的异常了?
如何快速提取EXCEL里面重复项里面的最大值
第四问的分录和金额怎么计算
回答一下 建筑行业开票根据百分六十材料百分四十工资税计算
建筑行业开出一百万发票,有六十万进项票四十万工资表,这个四十万全额交税吗
请问动产所以权为什么不能质押
老师,取现金是用来还公司借法人的钱,用途✍啥
老师,这是第二季度的利润总额,我算着所得税应该是18958.83*5%=947.9415,为什么是239.21呀?是小型微利企业
老师,旅游行业,科目余额未来增值税126510.01,申报系统上月留底22817.31,本月进项344.38,本月留底税23161.69,,怎么把账调一样,具体分录金额带进去,谢谢老师
付款是私对私,需要经销商开公司发票,然后再打公户可以吗
我个人的理解是,融资租赁转移了资产的控制权。实质上这个业务带来的收入只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因控制权转移带来的资产处置损益(计入损益表),一部分是因变相融资租出资产,而获得的利息(对于不同的企业,分别以其他业务收入/租赁收入/利息收入的形式而计入损益表)。 而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这一部分在初始确认时,只是作为或一次到位(资产处置)或逐步实现(融资收益)的上述收入的一个“集中体现”。后续,随着不断收到租赁收款额,只是资产形式变换的表现----你变相卖掉了你的资产(控制权已随着融资租出转移了,成为了对方的使用权资产),先计提为“应收融资租赁额--租赁收款额”,又在后续收到真金白银后,资产形式变成了“银行存款”,始终都是资产负债表上的变化,与损益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