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是可以开13个点的普票的

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外币账户到账几千美元的销售收入 是否必须要开相同数额的出口发票,对应这笔收入的货物当时发出去的时候没有报关。
目的:练习进料加工的作价加工方式的核算。资料:杭州利达外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对外贸交易采用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该公司2018年12月以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贸易方式从美国进口料件20000美元,海关减免进口环节的关税和增值税,关税税率20%,增值税税率16%,该批材料当日入库。另外,从国内购进材料30000元(不含税价),材料已入库,款项已付。该外贸企采用作价加工方式,将上述全部材料平价拨给市内的精艺加工厂,加工完成后收回玩具成品不含税价180000元,待货物出口后利达外贸公司再向精艺加工厂支付差额。该批玩具全部出口,出口发票注明价格30000美元。假定所有外汇业务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为1美元=6.85元人民币,玩具征税率16%,退税率15%,国内材料退税率10%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编制相关会计分录,并计算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应退税额。(我和书上问题对了一下,没有错误,确实有两个退税率:一个是退税率15%。一个人国内材料退税率10%)
学堂老师,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目前有笔国外订单,进项发票已开,出口的货物不用开票,那进项发票开的专票是不是不能进行抵扣国内的销售额,如何计算应退的出口退税呢?税率13%金属制品
老师,我们公司做出口贸易的,11月份在国内采购一批货100万,税额13万,现在把这批货销售到国外,出口销售收入为200万,请问一下老师我们开了出口发票了,在12月初要申报11月份这笔出口货物的增值税应该填写在哪里呢
外贸企业,老板有公司在香港,内地公司现在出口设备到伊朗,设备出口退税率13%,报关单上的境外收货人是香港公司,发货人内地公司,装箱单、形式发票及提单的对方公司都是境外伊朗公司信息,国际贸易销售合同内地公司跟香港公司签订,国内销售发票也开给香港公司,报关单内容:一般贸易,成交方式FOB,贸易国:中国香港,抵达目的国:伊朗,境外收货人:香港公司,已经预收香港公司20%货款。问题一:装箱单、形式发票及提单跟贸易合同及国内开具销售发票公司名不匹配,后期是否影响退税。问题二:货款未收齐不能申请退税,退税时间是24年4月15日前需收齐货款都可以申请退税吗? 还是退税对收货款时间有限制,收货款时间是多久呢
这样会不会违反外汇管理的规定呢
这个是不会的,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