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如果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收入和成本是预估的,可以在当年汇算时列示实际差异,也可以在第二年汇算时再调整。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操作流程如下: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有关材料。企业纳税人需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以财务报表为基础,自行进行纳税事项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 2.税务机关受理企业申请,并审核企业所报送的材料。其受理流程为: 3.主管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后,会对其名称、电话、地址、银行账号等基本资料进行审核,若发现这些事项有所变化,将要求纳税人提供变更依据。 4.如变更内容属其他部门管理范围的,则将敦促纳税人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依据复印件移交主管税务机关。 5.纳税人应按税务机关的通知作出相应的修正。 6.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确定企业当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及应当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款,或者对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加以退还或抵顶下年度企业所得税。
老师,如果上一年12月份开具的发票是提前开具的,它真实的结算时间是来年2月份,在2月份把提前开的红冲了,然后按正确的时间重新开发票,汇算清缴时,是否可以做调减收入处理? 另外提前开具的这部分成本票还没到,上一年12月份时暂时做的成本暂估,所以如果把这部分收入调减的话,也就不用暂估了,汇算清缴时,可以这样吗?
老师企业所得税季报的时候,收入是准确的,成本可以暂估吗,就是我们先不交税,在汇算清缴的时候年报所有数据是准确的,然后再交企业所得税
老师,就是我们年终奖要这个月发,,但是属于2022年成本,发多少不清楚,我可以先暂估一个数,汇算清缴时候在把数据补上去,如果暂估多了,我在调增企业所得税,但是涉及到他们各自个人所得税,我可以在发年终奖时候当月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报税吗,如果可以的话,他算2022年,还是2023年
老师,我们是农贸公司小规模纳税人,我2022年第四季度报所得税时,误填报了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和相关数据。就是目前的情况是去年的账3,4季度财务数据一样 今天要做汇算清缴发现这个问题,我就把去年第四季度的填的三季度财务数据改为正确的第四季度的财务数据了,但是所得税报表报表税务局不让改动。 我现在填汇算清缴表格,先让资料报送去年的财报,我就上传了实际第四季度的财务数据。然后汇算清缴界面,填完也没有纳税调整事项。 我的问题是:去年12月的所得税报表和现在汇算清缴的不一致,也没有纳税调整项,这样做可以吗。 以下附去年三四季度财报,和汇算清缴表格第一页
老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我们的收入以及成本是预估的(确实当时无法得到准确数据),故没有在当年汇算时列示实际差异,第2年汇算时,上年收入成本准确数据出来,我们再调整,这样操作可以吗?
某人转现金进公司账户,怎么入账
某公司2022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如表货币资金2短期借款1应收账款8应付账款8存货14长期债券6固定资产15实收资本15无形资产留存收益101资产合计40权益合计402022年度该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00万元,获得税后净利8万元,发放股利6万元。预计2023年销售收入增长到120万元,现有设备足以满足生产增长需要,销售净利率、股利发放率仍保持2022年水平。实训要求:用销售百分比法预测该公司2023年需要追加多少资金?实训指导:(1)将资产负债表中预计随销售变动而变动的项目分离出来。(2)确定需要增加的资金。(3)确定外界资金的需要量。
企业承担的社保部分,没有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分录核算 缴纳企业社保部分 借:管理费用-社保 贷:银行存款
老师好!我们四人合伙注册了一个一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注册资金一百万,我是法人占股50%已实缴投资款二十万,昨天我私人卡转入公户十万失误未标注用途,这十万可转为投资款吗?如何操作合法合规?谢谢了!
残保金申报的工资总额和上年职工人数是按照哪里填的
A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减资到2000万,股东甲46%不变,股东乙24%转给B公司,股东丙20%不变,股东丁10%不变,请问做减资和股权变更要交哪些税
假设有A,B,C三方。A是购买方,B是销售方,但是B没有营业执照,需要让第三方C走账,即真实业务流是A和B,合同流是A和C,发票流是C→A,资金流是A→C。这种情况下A让C虚开发票,A算不算违法?ABC三家非关联。想问下,这种情况A的经办人是不是主要责任人之一。 是由同事找C开发票后,再把发票发给我,催我发起走账流程,并且我汇报给领导后,领导也要求让我正常走账(有微信文字确认)。这种情况我仍就是主要责任人吗?我该怎么保护自己?还是说趁早离职哪怕裸辞。
负债表,期末数,预收账款(584569.5元),应收账款(805891.4元),问2者重分类后,我应收预收金额是多少,就是我还有多少没开票的,多少未收到的。
老师如果企业注销固定资产还没有提完折旧,先做固定资产清理吗,用清理的钱去还负债
公司a转款给公司b,公司b收到借款后,被要求挂账个人c上,以后支付给个人c借款利息,公司b对个人c进行代扣利息个税后,利息支出能否所得税前扣除? 或者个人c去税局大厅代开利息支出发票,公司b收到发票,支付利息,其发票金额能否所得税前扣除? 利息支出扣除是否有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