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老师,在保证的里边债权的转让需要告知保证人,否则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这个规定适用于抵押,质押,这种担保物权吗

2023-10-13 10:4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10-13 10:43

你好,同学,这个是适用的

头像
快账用户4660 追问 2023-10-13 10:44

一个是债法的规定,债法的规定可以用在物权法中间吗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13 10:45

一般可以用的,但是比较少的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这个是适用的
2023-10-13
你好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债权自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未经通知,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从权利一并转让,担保权一并转让是债权转让的法定后果,不受是否通知担保人的影响。 保证属于担保权的一种,即债权转让,保证人有向债权受让人履行保证的义务。 这个单纯是指债权说的 
2023-10-13
同学你好,稍等下,马上为您答疑
2022-04-11
 您好,1.不通知保证人,转让对保证人来说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了,保证不转让(对原债权人有保证责任)。  2.已约定禁止转让,没经过保证人同意情况下,保证人就没有保证责任了。
2023-06-28
同学你好 不是你理解的这个意思,不发生效力是指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情况下视同未发生转让
2021-12-30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