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诉讼时效是2019.6.1-2022.6.1, 2020.1.8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2020.1.8-2023.1.8

2019年3月1日,李元芳问狄仁杰借款3万元,双方约定李元芳将于同年6月1日前归还,但到2020年1月1日李元芳仍未还钱,于是狄仁杰于1月8日催要欠款,李元芳表示两个月后绝对归还欠款。4月15日,狄仁杰再次到李元芳家催要欠款,但已人去楼空。2022年9月1日,狄仁杰决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问题,于是当天准备乘坐地铁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想到前一班地铁竟然发生爆炸,导致唯一一条通往法院的道路毁损,无法通行,直到9月5日,道路才重新接通。于是狄仁杰在9月10日去法院提起诉讼。9月30日,李元芳接到法院的传票后表示,借款时间已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有效期,该借款无需归还。问:(1)本案的诉讼时效期间的各个节点应该如何认定?(2)李元芳拒绝还款的理由是否正确,为什么?
2019年3月1日,李元芳问狄仁杰借款3万元,双方约定李元芳将于同年7月1日前归还,但到2020年2月12日李元芳仍末还钱,于是狄仁杰于2月18日催要欠款,李元芳表示两个月后绝对归还欠款。同年3月10日,狄仁杰再次到李元芳家催要欠款,但已人去楼空。。2022年11月1日,狄仁杰决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问题,于是当天准备乘坐地铁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想到前一班地铁竟然发生爆炸,导致唯条通往法院的道路毁损,无法通行,直到11月11日,道路才重新接通。于是狄仁杰在12月10日前去法院提起诉讼。谁料李元芳得知此消息后,为了使狄仁杰的诉讼时效期间超期,当天前去控制了狄仁杰的人身自由,直到2023年的2月20日才将狄仁杰放出。(1)本案中狄仁杰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是?2)本案中狄仁杰最终的诉讼时效期间的截止时间是?如有描述,请输入上一题下一题
再次到李元芳家催要欠款,但已人去楼空,2022年9月1日,狄仁杰决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问题,于是当天准备乘坐地铁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想到前一班地铁费然发生爆炸,导致唯一一条通往法院的道路毁损,无法通行,直到9月5日,道路才重新接通,于是狄仁杰在9月10日去法院提起诉讼,9月30日,李元芳接到法院的传票后表示,借款时间已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有效期,该借款无需归还问:(1)本案的诉讼时效期间的各个节点应该如何认定?(2)李元芳拒绝还款的理由是否正确,为什么?
再次到李元芳家催要欠款,但已人去楼空,2022年9月1日,狄仁杰决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问题,于是当天准备乘坐地铁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想到前一班地铁费然发生爆炸,导致唯一一条通往法院的道路毁损,无法通行,直到9月5日,道路才重新接通,于是狄仁杰在9月10日去法院提起诉讼,9月30日,李元芳接到法院的传票后表示,借款时间已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有效期,该借款无需归还问:(1)本案的诉讼时效期间的各个节点应该如何认定?(2)李元芳拒绝还款的理由是否正确,为什么?
2019年3月1日,李元芳问狄仁杰借款3万元,双方约定李元芳将于同年6月1日前归还,但到2020年1月1日李元芳仍未还钱,于是狄仁杰于1月8日催要欠款,李元芳表示两个月后绝对归还欠款,4月15日,狄仁杰再次则李元芳家催要欠款,但已人去楼空,2022年9月1日,狄仁杰决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问题,于是当天准备乘坐地铁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想到前一班地铁我然发生爆炸,导致唯一一条通往法院的道路毁损,无法通行,直到9月5日,道路才重新接通,于是狄仁杰在9月10日去法院提起诉讼。9月30日,李元芳接到法院的传票后表示,借款时间已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有效期,该借款无需归还间:(1)本案的诉讼时效期间的各个节点应该如何认定?(2)李元芳拒绝还款的理由是否正确,为什么?
平时报税时看到有工会经费?平时做账怎么没见过工会经费,这个是怎么使用的
老师,新政策下,贷款可以抵扣吗?
请问老师,个体户一个月开专票100万,和一个小规模公司一个月开专票100万,各自都需要缴纳什么税?能计算出来吗?
老师 过年给员工放的大米油要帮缴纳个税吗
非会计专业脱产考中级一年三科能过吗
老师,你好。我司是福州甲 生产公司,江西乙生产公司,有一销售订单,客户为丙公司。甲 和乙公司为同一个法人。如果乙接的订单,但是实际生产要在甲公司生产,因为客户离甲公司比较近,直接甲生产及发货,这个在税务上要怎么处理?能甲卖给乙,乙卖给丙,这样是是否多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还有什么税务风险?
老师,我们从一家公司进货,都是先汇款对方再发货。(汇的款先借方预付账款-A)发货完再开票,我根据进项发票入库时,再冲预付账款,结果1月份还没入完,这家的预付账款贷方成负数了,是不是入库时重复了?
老师,我接我一下工业账,前期的会计把制造费用转入生产成本-制造费,但是她有没有把生产成本-制造费转入产成品,所以账上挂了几十万生产成本-制造费,这个咋处理,我又不想反结账从头给她一个个处理
我有张发票,2024年5月21日,做:借:增值税,进项,然后发现5月21日就红冲了,发票并没有抵扣,2025年12月,我该怎么对这个进项做调整?分录怎么做?
老师,你好! 上月份留抵税额7329.74 本月可抵扣销项税额88584.07 不可抵扣税额3873.79(属简易计税) 勾选待认证进项税额37387.53 麻烦老师帮我看看我的会计分录写对了吗? 结转本月可抵扣销项: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88584.07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88584.07 结转本月不可抵扣销项: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3873.79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3873.79 勾选待认证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37387.53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37387.53 结转进项: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37387.53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37387.53 最后结转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55070.33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55070.33 麻烦老师帮看看以上分录对吗?
第二个 不正确,因为还没有超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