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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某居民企业,对甲国A企业持股比例为100%,对乙国B企业持股比例为50%。发生的相关事项如下:(1)从甲国A企业取得股息所得200万元,A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2%,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2)从乙国B企业取得股息所得200万元,B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8%,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3)该居民企业自行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其他相关资料:假设采用分国不分项抵免方式,股息所得是境外分配的税后所得,未扣除预提所得税。)23447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4)该居民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万元。(3)该居民企业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为()万元。(2)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乙国B企业股息所得的可抵免税额为()万元。(1)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甲国A企业股息所得的可抵免税额为()万元。

2023-10-25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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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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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5 10:13

(1)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甲国A企业股息所得的可抵免税额为:200÷(1-12%)×10%=22.73万元。 (2)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乙国B企业股息所得的可抵免税额为:200÷(1-28%)×10%=26.32万元。 (3)该居民企业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为:2000×15%=300万元。 (4)该居民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2000-300)×15%=2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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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甲国A企业股息所得的可抵免税额为:200÷(1-12%)×10%=22.73万元。 (2)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乙国B企业股息所得的可抵免税额为:200÷(1-28%)×10%=26.32万元。 (3)该居民企业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为:2000×15%=300万元。 (4)该居民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2000-300)×15%=255万元。
2023-10-25
(1)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甲国A企业股息所得的可抵免税额为:200÷(1-12%)×10%=22.73万元。 (2)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乙国B企业股息所得的可抵免税额为:200÷(1-28%)×10%=26.32万元。 (3)该居民企业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为:2000×15%=300万元。 (4)该居民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2000-300)×15%=255万元。
2023-10-25
1,200*25%=50,大于20   ,  20 2,100*25%=25,大于10,  10 3,300*25%%2B300*25%=150,150-20-10=120 4,借,应交税费 应交所得税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2-02-27
你好,总体思路是,分国按照我国的税率计算应交所得税,然后跟已缴纳所得税比较,少交的的部分需要在我国缴纳
2022-04-14
你好,题目括号后面的数字和字母是输入错误了吗?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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