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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非上市公司通过持股平台向老股东0元配股了,如何计算个税,行权价要重新算吗

2023-10-26 22:2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10-26 22:25

你好,学员,零元配股不需要缴纳个税,未来实际出售的时候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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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192 追问 2023-10-26 22:27

难道不是新股+老股,重新算一下除权参考价,然后按照工资薪金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税率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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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26 22:30

这个不是的,学员,老师实务中遇到几个这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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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192 追问 2023-10-26 22:35

应该怎么算呢老师,我们工作中遇到这种情况 税务局说我们是通过持股平台不符合101号文、不能递延到财产转让的时候交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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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192 追问 2023-10-26 22:36

您说的是那种符合条件的才能在财产转让的时候交税,麻烦老师在确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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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26 22:36

这个你们要跟当地税务局沟通,每个地方不一样 学员你是哪里的 老师在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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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192 追问 2023-10-26 22:37

不是的哦,麻烦老师研读一下财税2016,101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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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26 22:39

这个每个税务局不一定,老师在的深圳目前接触的公司没有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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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26 22:39

建议最好跟当地税务局确认一下,以及专管员确认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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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192 追问 2023-10-26 22:40

那麻烦老师不要回答我的问题了,答非所问了、我这边好咨询其他老师、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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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26 22:40

好的,抱歉学员,消消气,老师不是有意的,老师不再接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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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学员,零元配股不需要缴纳个税,未来实际出售的时候缴纳
2023-10-26
市场上有以下几种比较常用的非上市公司定价方式: (1)参考企业注册资本 如果注册资本与净资产相差不大,企业可以选择注册资本作为参考标准确定股权价格。 (2)参考企业净资产 如果注册资本与净资产相差较大,企业可以对每股净资产进行评估,根据每股净资产值来确定股权激励的授予/行权价格。 一般科技创新、知识创新类的企业因为没有大规模的固定资产,公司价值多以专利、技术创新等形式存在,所以在确定股权激励的价格时,企业的净资产评估可能会受到影响。 但是,如果这类企业不需要重点关注股份支付费用,比如创业初期或者IPO报告期外,那么也可以选择参考企业净资产来定价,以便降低激励对象的持股成本,提升激励效力。 (3)参考公司估值 根据公司估值来定价是当前市场比较常用的方式之一,因为对公司进行估值时一般都会需要专业机构介入,所以出具的结果能相对反映公司现阶段的真实市场价值,比较客观且具有参考性。 (4)参考行业市场价格 这种方法是指圈定与公司情况相似的上市公司或企业龙头,参照其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数据来推算公司的股权激励价格。 (5)协商、约定 如果公司愿意尊重激励对象的想法及意愿,也可以通过与激励对象协商沟通的方式确定授予或行权价格。 (6)关于无偿赠送 虽然没有现行的法律法规禁止非上市公司无偿向激励对象授予股权,但是就目前的实操反馈来看,无偿赠送有利有弊: #利 (a)激励对象无需付出成本即可获得股权,意味着激励对象无需承担任何现金压力; (b)可以让激励对象具有更强的被认同感和自豪感,可以对其有更好的激励效果; #弊 (a)因为没有付出相应成本,所以可能造成激励对象不珍惜,无法达到较好的激励效果; (b)无法使激励对公司产生正确、准确的评估或预判,进而影响激励效果; (c)公司无偿向授予激励对象股权,可能会导致公司的股份支付费用过高,进而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
2023-10-26
非上市公司关于通过持股平台授予员工的股权激励缴纳个税计算方法如下: ● 股权转让时,按照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员工行权日市场价的确定方法如下: ● 股票(权)期权取得成本按行权价确定。 ● 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 ● 股权奖励取得成本为零。 需要注意的是,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2023-10-26
您好,个人所得税就是员工取得公允价值与取得成本之间差额计算
2023-10-26
本次持股平台的股权转让涉及个人所得税。根据财税〔2016〕101 号文,递延纳税政策下,员工取得股权激励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 “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取得成本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按 20% 税率纳税。 第二批股权激励人员通常不能重新申请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因为员工通过持股平台持股属于间接持股,不符合财税〔2016〕101 号文中 “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 直接持股的条件,不适用该递延纳税政策
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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