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若不纳税调增,那您还原税前收入做账和申报个人所得税和个人部分社保公积金,否则就有少纳税
老师你好,11月出台一个文件,说是从这个月开始,员工社保由税务部门收缴,还有企业报入个税系统的人员也要求必须缴纳社保,是这个情况吗?因为我公司是小规模,规模也不是很大的,不可能每个员工都缴纳社保的,想问问真的是这个情况的话,我们要怎么处理,没有缴纳社保的人员的工资要如何计算和上报
老师好!请问一个关于工资社保的账务处理。 新开业公司,前几个月工资0申报,10月25日公司社保新增1名员工,11月电子税务局申报社保。公司规定每月中旬通过网银发放工资。 我的问题是:(1)10月份新增的员工工资在11月发放,可是社保已扣,10月份社保和个税都要申报,但是10月工资没有发,工资明细表要11月中旬发放时才会有,那么10月分录怎么做?11月怎么做分录? (2)新员工入职,社保只要在25日前添加,都可以算在当月,可公司发工资是在月中,那月中到25日之间入职的员工,社保已扣,工资明细没有记录,怎么处理?
小规模物业公司给临时工买社保,员工个人缴费部分都是由公司承担,也就是不扣员工社保费,假设某人这个月张某实发工资4000元,个人社保部分是200元,但是他实际到手工资也是4000元,因为个人社保部分公司替他承担了,申报个税的时候收入是按照4000元去申报,还是按照4000+200=4200元去申报呢? 还有老师每一项的工资和社保计提和支付会计分录怎么写? 之前分录是这么写的, 计提工资 借:营业费用-工资4000 贷:应付工资_计提4000 支付工资 借:应付工资_临时工4000 贷:现金4000 申报个人所得税是按照4000元申报的 给员工上的社保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_社保1600 贷:银行存款1600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的员工社保在一家公司申报缴纳,工资又在另外一家公司发放,发工资的时候有把员工的社保个人缴纳的部分扣下来了,扣下来的这部又社保怎么处理? 比如有一个员工的工资应发金额:7700.00,社保扣款:478.77,个人所得税:66.64元,实发工资:7154.59元,计提工资的分录如下: 借方:管理费用-工资:7700.00 贷方:应付职工薪酬-工资:7700.0 发放时 借方:应付职工薪酬-工资:7700.00 贷方:银行存款:7154.59 应交个人所得税:66.64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478.77。 这样的话账面才会平,麻烦问一下老师个人承担又不在这家公司的银行帐交过社保的话我应该怎么处理?
老师,比如我3月份报的是2月份的个税,我在做工资表的时候不是要扣那个社保吗,会计让我扣3月份产生的社保费用,但是社保不是应该减当月产生的,也就是2月份的吗,我们会计说理论上应该是这样,但是公司是不会让你有多余的社保费用不扣的,然后在做那个银行账的时候,2月份扣的社保费用我就不知道到底是2月份产生的社保费用还是3月份产生的社保费用了
老师,发生的投标费用,中标后需要分摊吗?
你好,老师,我们是一家酒店,由21间房,我们想合理的避税,在平台上我们规划成14间房,为小型酒店,暂时不需要办理特种行业证,主要为了合理避税,但这个风险感觉很大,因为我们的营收大概有1000万一年,如果在运营后,临时做拆分,税负的浮动会由异常,请问老师,有什么好的规划?
老师,我们公司采购货物,付的运费转给了员工,员工又把钱转转给物流公司司机,这个怎么做账?先做预支费用?拿发票来报销?还是怎样做账比较好一点?
1.甲公司不属于投资性主体,其持有乙公司60%的股权,持有丙公司40%的股权;乙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持有丙公司30%的股权,持有丁公司70%的股权,持有成公司55%的股权,其中戊公司为乙公司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假定持股比例超过50%即满足控制条件。不考虑其他因素,纳入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有()。 A.戊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老师你好,我们用A公司租了一栋楼,分别租给了餐厅、咖啡厅、旅拍服务、酒吧服务,分成了4家主体去经营。我们是开租赁服务费是吗?有没有其他的开票方式可以合理合规避免租赁的高稅点?
老师我们老板在公司没有开支,到出差的补助需要怎样做账
老师,如何区分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老师,运输企业2019年7月取得别克汽车发票,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500 万以下的固定资产一次性进费用了
老师劳务费不管有没有发票都要申报是吗?没有发票是不是就不能税前扣除?还是说800以下可以不用发票也不用申报?
假设设备买了10万,卖了5万,折旧1万,是不是处理损益就是营业外加收入10-5-1=4万,4万放营业外收入?假设税金0元,方便计算。
要怎样还原?是把计算到的个税记加到工资里面吗?
是反算税前工资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