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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宿服务价税合计收入为2226000元,其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金额合计为100000元、增值税税额600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部分,金额合计为600000元、增值税税额36000元;另外,向零星个人提供住宿服务,价税合计金额共计1484000元,但是未开具任何发票;另外,因住客损坏客房有关设施而收取赔偿款合计21200元,也未开具有关发票。2、餐饮服务价税合计1060000元,其中: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部分金额为700000元、增值税税额42000元;另外,向零星个人提供餐饮服务,价税合计金额共计318000元,但是未开具任何发票。3、提供会展服务价款合计848000元,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合计800000元、增值税税额48000元。

2023-12-27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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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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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你好同学,需要咨询什么问题
2023-03-23
缴纳的销项税额,6000加36000等于42000 在附表一百分之六一般计税提供服务里面,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填写1万,税额填写6000,开具的其他发票销售额填写60万,税额填写36000
2022-12-27
你好同学,稍等回复您
202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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