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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是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增值税有二百多万留底现在有进项税留底退税的政策吗?

2024-01-30 16:0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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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0 16:06

你好,存量留底政策还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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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938 追问 2024-01-30 16:08

有关于留底退税的政策文件吗?也就是说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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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1-30 16:13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以下简称“4号公告” src=http___img.11467.com_2020_04-27_897143183.jpg&refer=http___img.11467.webp.jpg 本次留底退税政策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同时以下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0号)第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10号)。 分为两大类 一、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 即在2022年对所有行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并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二、六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 六个行业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并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①“制造业”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③“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④“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⑤“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注:即属于六大行业也属于小微企业的可自行选择申报方式,二者效果一致 一次性是指纳税人在获得存量留抵退税后,将不再有存量留抵税额。 出口退税,保税仓储,进出口清关,保税区转厂一日游,保税维修 适用主体(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满足条件的个体工商户) 一、属于六大行业业务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合计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 注意: ①计算区间: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 ②行业:实际满足六大行业,但工商登记中不属于六大行业的,建议进行工商变更 ③原先进制造业留底退税政策终止 划型标准 一、划型标准参考如下,留抵退税政策中采用了两个中的“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两个指标。 (一)由人民银行等5部门发布的《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资产总额 (二)工信部等4部委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人员规模(满足1或2条,具体看行业) 二、未包含在上述中的行业划分标准如下: 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 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 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 计算方式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存量留抵退税也是以2019年3月31日期末为标准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孰低确定。 增量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已经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 存量留底退税=min(19年3月底留底税额,当期期末留底税额) 进项构成比例,是指从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①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专票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②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③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 与2019年开始实施的普遍性留抵退税政策主要区别 一、普遍性退税条件有“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6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要求,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没有此项限制; 二、普遍性退税条件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为符合条件的60%,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为符合条件的。 留抵退税基本条件 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以下执行: 1、信用等级为a或者b级。 2、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只能二选一,或者在2022年10月31日前把退回的税款缴回后再换方式)。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退税申请时间 一、申请存量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 (1)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3)制造业等行业中的中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4)制造业等行业中的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时间为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的起始时间,当期未申请的,以后纳税申报期也可以按规定申请。 1、申请留抵退税前,应先完成当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 2、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请留抵退税。 3、延长4-6月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规定,不仅适用此次出台的新政,也适用于继续实施的老政策。 4、符合退税申请时间规定纳税人可以同时申请存量留抵退税和增量留抵退税。 5、上述时间为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的起始时间,纳税人在当期未申请的,以后纳税申报期也可以按规定申请。 二、申请增量留抵退税的具体时间 不论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还是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6大行业企业,从4月份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即按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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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存量留底政策还有的。
2024-01-30
您好,可以退税,但要做好查账准备哦,很多企业退税被查,还是税务局电话催退税的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节选)   八、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四)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五)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六)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七)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央、地方分担机制另行通知。
2024-02-21
同学, 你们是小微企业的话,满足这个要求一次性退还。
2022-03-07
你好同学,你小规模单位的话,怎么会有留底税额呢?正常,你在变为小规模单位以后,你那个一般纳税人以前的留抵税额应该就变成零。
2022-05-24
有,业务真实就可以。
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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