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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现在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进项留底还有退税这一说吗?谢谢回答请说的详细点。

2023-10-07 17:0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3-10-07 17:17

你好,有得有进项留抵退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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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07 17:17

您稍等,我具体发给你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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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3-10-07 18:27

https://mp.weixin.qq.com/s/F3c0ChgPh9XB716js_aNCA 这里就是汇总的具体政策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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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得有进项留抵退税的政策。
2023-10-07
你好,存量留底政策还有的。
2024-01-30
您好,可以退税,但要做好查账准备哦,很多企业退税被查,还是税务局电话催退税的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节选)   八、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二)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三)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四)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五)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六)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按照本条规定再次满足退税条件的,可以继续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但本条第(一)项第1点规定的连续期间,不得重复计算。   (七)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中央、地方分担机制另行通知。
2024-02-21
你的上游是小规模那人或者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的税率是不一样的,所以你交的进项税也是不一样的。
2022-06-14
(一)纳税信用高会给企业带来这些 便利: 1、发票领用 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 2、增值税留抵退税 只有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的纳税人方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或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另外,包含纳税信用等级在内,适用本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3、注销税务登记 对于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如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纳税人在办理清税证明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证明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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