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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为什么不能随意设立物权?

2024-02-13 07:5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2-13 08:02

您好! 随意设立物权不仅违背了物权法定的原则,而且可能导致一系列复杂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安全问题、资源分配不合理、以及对所有权的过度限制。因此,必须通过法律规定来确定物权的种类、内容和限制,以保证社会的秩序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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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675 追问 2024-02-13 08:02

老师,您举个例子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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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2-13 14:35

您好!物权不是你想设立就可以设立的,比如房子的物权,得经过房产局确认了才可以设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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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随意设立物权不仅违背了物权法定的原则,而且可能导致一系列复杂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安全问题、资源分配不合理、以及对所有权的过度限制。因此,必须通过法律规定来确定物权的种类、内容和限制,以保证社会的秩序和公正。
2024-02-13
您好,因为用益物权说的是,建设用地,土地承包这种,是属于不动产的范围的
2023-08-09
您好!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所以它是独立的物权,它的客体是房屋,所以房子才能设立居住权
2022-04-10
您好,前者是所有权,后者是抵押权,两者不一样。
2021-11-03
同学你好,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并且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而遗嘱属于继承的一种方式。根据民法典规定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有关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指对居住权的设立是以以遗嘱方式的进行,并不涉及居住权的继承问题。
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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