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随意设立物权不仅违背了物权法定的原则,而且可能导致一系列复杂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安全问题、资源分配不合理、以及对所有权的过度限制。因此,必须通过法律规定来确定物权的种类、内容和限制,以保证社会的秩序和公正。

本题中D选项为什么不对,“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这句话说的意思不包括D选项的内容吗?能否麻烦老师解释下,谢谢!
这个从物未随从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的质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是啥意思?不都是如果说需要实现债权了的话,都要清偿嘛,这个效力不及从物是什么意思呀呀?
为什么动产上不能设立用益物权?
老师,为什么居住权不能继承,但是可以基于遗嘱设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物权变动,以登记为要件的有( )。 A.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 B.转让汽车所有权 C.设立居住权 D.以现有或将有的应收账款设定质权 E.设立地役权 正确答案 : A,C,D 【知识点】物权变动 答案解析 : (1)选项B: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选项E: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问题:题目问的是不是必须登记才生效的意思? 车不登记也生效,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是这意思吗,
行政事业单位工会账务处理中会费收入核算范围?按工资收入的千分之5缴纳,这是什么意思?
老师发工资发多了,忘记扣个税和公积金了,下个月发的时候扣掉,那这个月和下个月这笔钱会计分录怎么做呢
比如 总公司采购了一批货物,发票都开给了总公司,分公司都在同一个市区不同地址,然后总公司把货物分给分公司店铺销售。这种情况总公司要开发票给分公司吗
你好,我们是二包。我们下边还有分包,然后我们给了下边的分包劳务费了,他们不给工人发工资。现在我们怕他们不给工人发工资,所以由我们公司给他们员工代发工资,给他们员工代发工资需要签订什么合同吗
请问给法人或者股东发工资,是否需要必须缴纳社保,个税怎么申报?
老师,我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和增值税填的一样,为什么还会出现这个提示
你好老师,请问把外墙刷漆包给个人了,从公户给他了劳务费之后,他不给开发票,找不到人了,这种情况取不到发票怎么办?
以前是单位交社保,有4一5年了没交,现在可以在自己的个体户里续交吗?怎样交?
我们公司购买了一辆19万的车,保险交了9千,车辆购置税5380,完整的分录是怎样的?
老师 下午好 我现在听那个赠送课程 记考勤部分,发现 会计的课程随堂练习题好像跟讲的课不匹配 学的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货款以及应收货款的准值 但是课后的练习题说的是金融交易之类的提
老师,您举个例子来说明
您好!物权不是你想设立就可以设立的,比如房子的物权,得经过房产局确认了才可以设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