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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一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1日的自行开发房地产项目,准备于本年1月对外销售。该项目的售价为16000万元(含增值税),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为5000万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0万元。该项目采用现房销售方式(非预售方式)。请对其进行纳税筹划。

2024-03-27 17:2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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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 18:11

增值税 = 828.26 万元 甲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该项目时,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828.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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