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政策已经到期了 不能继续抵减了哈
、某生产服务企业(一般纳税人)符合增值税加计抵减的条件。2020年12月生产服务销售额400万元,销售货物销售额30万元,进项税额为20万元(以上销售额均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上期期末加计抵减余额为2万元。(生产服务行业加计抵扣比例为10%) 计算要求如下: (1)加计抵减前应纳增值税税额? (2)当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3)当期可抵减的加计抵减额? (4)该公司2020年12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某生产服务企业(一般纳税人)符合增值税加计抵减的条件。2020年12月生产服务销售额400万元,销售货物销售额30万元,进项税额为20万元(以上销售额均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上期期末加计抵减余额为2万元。(生产服务行业加计抵扣比例为10%)计算要求如下:(1)加计抵减前应纳增值税税额?(2)当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3)当期可抵减的加计抵减额?(4)该公司2020年12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增值税计算题:1、某生产服务企业(一般纳税人)符合增值税加计抵减的条件。2022年4月份提供技术服务含税售额800万元,销售劳务含税销售额80万元,购进货物含税价339万元,购进服务进项税额为8万元。要求:计算2022年4月份应纳增值税(上期末加计抵减余额为0.2万元)
你好,老师,问一下,我报增值税的时候出现这个是什么意思?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允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您可以享受工业母机加计抵减相关政策,请按照提示填写2023年1月至今相关进项税额和加计抵减额。
计算题(要写过程) 某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餐饮服务,2019 年 12 月购进一批餐桌餐椅用于堂食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33900 元,已知该企业的销售额符合加计抵减的条件且上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仍余 2250元未抵减完。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当期可抵减的加计抵减额。
我想问一下,酒店给我开出的普票我没报销,公司会查到这个个报销吗?这只有开出方和我知道这个事
生产型加工企业,如果当初没有搞清楚状况人工不容易分清楚,就用的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没有用生产成本和库存商品科目,必须改账吗?
房屋租赁行业,客户转租金到公户,再从公户转到老板私户应该怎么备注
月工资3万,如何根据税收政策,合理避税
可以做到销售费用-材料费吗这个科目吗
老师客户打的开模费,这个不会退给客户怎么做会计分录合适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做纯贸易出口,小企业会计准则,以cif 形式出口,保运费是不是就是代外国客户支付?我收到的国内发票不能做我们费用?
怎么找不到下载个税代扣代缴客户端了?
老师,请问在计算23年1-6月投资收益时,固定资产的折旧为什么只÷5,没有在÷6×12算呐
老师,供应商大幅度上调价格,以前签的合同执行不了,需要重新签订上调后价格合同,这种情况税务有没有问题?以前签的合同印花税都交了的。
这个政策具体是
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