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不需要做营业外收入这条分录了
请问老师,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分录是不是这样做的? 1、确认收入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主营业务收入 2、季度超过30万缴纳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季度不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小规模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免征的增值税需要做账处理。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补贴收入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没有限额了,那如果一个季度收入45万,发生销售收入时。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4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45✘3%=1.35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35 贷:营业外收入-增值税减免1.35 是这样走账吗?
小规模减按1 普票 季度未超过30万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1%的税) 未达到季度30万,免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老师帮忙看看 这样做对吗
老师,请问小规模纳税人每月有销售业务,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如果季度不含税销售额超过30万,季度末增值税应该怎么做分录?
免增值税 和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是不一样的吗? 为啥
是不是这一条解释
减免那个就直接按实际征税率做账就可以了。那1%的税只有等不超30万就按第一个做分录。超30万就要交税了,不会免的
好的 谢谢老师
不客气的,加油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