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工作超过20年的,医疗期24个月,这24个月是累计计算的医疗期,而非必须在一年内休完。医疗期可以在员工的病假期间分段使用,但总的累计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医疗期长度。换句话说,这24个月的医疗期可以在几年内累计使用完,只要员工在需要的时候按照公司的规定提出病假申请,并在整个雇佣期间内累计不超过24个月即可。 对于工作超过20年的员工,其24个月的医疗期可以在几年内逐步使用,而不是必须在一年内用完。

1/40(单选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B、劳务派遣单位可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1年期劳动合同C、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D、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019年1月4日,甲公司初次录用李某并安排其担任车间操作工,月工资5000元,双方签订了5年期劳动合同。2022年1月5日,李某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入院治疗,1个半月后出院上班。住院治疗期间,公司按月向李某支付工资。2022年10月10日,李某在下班后做收尾性工作时,被车间坠落物砸伤腿部致残并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被鉴定为5级伤残),住院治疗2个月后出院。因李某腿部伤残不能从事原工作,甲公司欲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已知:李某实际工作年限6年,甲公司已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甲公司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52、关于李某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入院治疗的法律后果,下列表述正确的是()。李某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应视同工伤李某可享受3个月的医疗期待遇李某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不应认定为工伤李某应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中国公民丁某:在职,工作22年;已婚,妻子在政府部门工作,有一个孩子(19岁)正在上大学;有个妹妹,父亲和岳父均70岁,母亲65岁,岳母58岁;目前处于首套房还贷期。设2022单位的应发工资总额为120000元,设其当年住房公积金为6000元、养老保险14400元,医疗保险2400元,失业保险600元,其任职单位未购买商业保险、企业年金等。2022年3月不幸动了一个大手术,个人负担医疗支出共45000元。2022年6月给其他单位培训,报酬为3000元;2022年7月在报纸发表一篇文章,获得稿酬1000元。设2022年丁某和妻子约定双方各50%扣除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约定由妻子扣除,大病支出选择本人扣除。已知2022年1月-11月任职单位已就丁某工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511.5元。(其他相关资料:丁某对专项附加扣除选择在单位预扣预缴税款时扣除。已知综合所得中每年应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每年应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是2520;每年应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是16920)要求:根
老王计划中的“老王头面点制作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在中国法律框架内是允许存在的。根据中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并且投资者的责任限于其对企业债务的承担,也就是说,在法律上,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通常情况下不会扩展到投资者的个人财产。关于注册资本,中国法律确实不要求个人独资企业有很高的注册资本,但一般会要求有符合企业正常运营的最低注册资本。虽然老王计划将注册资本定为400元,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金额是否满足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以及是否足够支撑企业的正常运作,包括支付工资、购买原料、日常开支等。如果注册资本过低,可能会影响企业的信用和对外承担合同的能力。关于经营场所,老王计划使用即将拆迁的街面房作为经营场所。这涉及到房屋使用权的问题。如果该房屋在拆迁公告发布后不再适宜用作经营场所,那么老王需要重新考虑经营地点,以免因拆迁给企业带来损失。关于雇工,老王计划雇佣3名职工,并按月支付工资。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国的劳动法律,雇主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社会保险费用。即使是小本经营,也不能免除这些法定责任。老王
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职工患病应享受医疗期及医疗期内待遇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实际工作年限不足10年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足5年的,医疗期期间为3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不足10年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足5年的,医疗期期间为6个月 C.医疗期内遇劳动合同期满,则劳动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 D.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答案】AC 【解析】选项D: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问题:医疗期是一年内还是几年?工作超过20年的,医疗期24个月,一年才12个月啊,他这个24个月要几年内?
老师,我们把公司的钱存到零钱通获取的收益,这个该怎么做账呢?
郭老师,哪些预付款可以直接做费用
老师好 一般户里面的钱可以怎样支出
应付账款对方已经开票,没有支付,好多年了,有可能通过私人账户支付了,可以将应付账款转入营业外收入么?
设计服务费都有什么成本票?
老师,请问社保要按员工发的工资,足额去缴纳社保。那么如果我按深圳最低工资去跟员工签合同,例如2300工资基数,其他的可以以什么方式发放不用纳入社保缴纳基数?
我们是建筑公司,承包一个劳务项目1700多万,当时是小规模。收到工程款500万,开票300万一个点专票给对方。,还有200万的票没开给甲方。后来被升为一般纳税人了,升为一般纳税人以后还能开一个点的票给对方吗?(因为当时是收了500百万。工程款只开了300万给对方,还有200万没开,那这200万还可以按一个点开给对方吗?
老师,我司向某司借款,过桥垫资产生的利息分录应该怎么写呢?还款利息的时候需要备注啥不?
老师 请问自产自销种植企业,开柠檬苗嫁接苗发票属于自产农产品销售免税吗
老师,请问一下我们2022年开具建筑服务发票66万多给甲方,款也收到了,现在审计出来甲方款付多了15万多需要退回给他们,那2022年开的发票现在2025年了还能红冲重新开具吗?
老师,您昨天回答的
添附不是属于非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吗? 可是如果有约定,从约定的话不就是意思表示决定后果,就是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了吗?这不矛盾吗?
添附确实是非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这主要是因为添附是由于自然的作用或人力的作用,使得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合并在一起,形成新的财产形态。在添附的情况下,由于恢复原状在事实上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合理,所以需要确定新财产的归属。这一过程是基于添附的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 关于添附的归属问题,法律也允许当事人之间有约定。这意味着,如果当事人之间有明确的约定,那么新财产的归属将按照约定来确定。这种情况下,虽然涉及到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但并不能因此就认为添附是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因为这里的约定只是在确定添附物的归属时起到了一种参考作用,它并没有改变添附作为非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这一基本事实。 因此,添附作为非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与“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这一规则并不矛盾。在添附的情况下,法律首先尊重当事人的约定,但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那么将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添附物的归属。
添附不是属于非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吗? 可是如果有约定,从约定的话不就是意思表示决定后果,就是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了吗?这不矛盾吗?
好的,谢谢看
好的谢谢啦!
添附确实是非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它指的是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因自然作用或人力的作用而合并在一起,形成新的财产形态。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恢复原状在事实上不可能或在经济上不合理,因此需要确定新财产的归属。这种物权变动是基于添附的事实行为,而非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法律行为。 当涉及到添附物的归属问题时,确实存在“有约定从约定”的原则。这意味着,如果当事人之间有关于添附物归属的明确约定,那么应当遵循这一约定。这种约定反映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添附物的归属。 这看似与非基于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存在矛盾,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在添附这一事实行为发生后,物权变动已经发生,即新财产的形态已经形成。此时,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约定,那么这种约定只是对已经发生的物权变动的一种后续安排或确认,而不是导致物权变动的原因。换句话说,当事人的约定是在物权变动已经发生的基础上进行的,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才发生了物权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