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那你就说一下2023年发生了什么业务,然后在什么时间取得的发票。

某商贸公司为我居民企业,2018年度该公司发生业务如下:(1)取得货物销售收入3800万元,货物销售成本2400万元,缴纳增值税114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2万元。(2)支付职工合理工资总额160万元,支付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取得工会经费拨款收据),职工教育经费4万元,职工福利费26万元。(3)2018年向A公司(非关联企业)拆借资金200万元(期限两年),本年度支付借款利息16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4%)。(4)支付业务招待费合计20万元。(5)因职工操作失误,造成企业一台机器损失5万元,符合保险理赔条件,保险公司同意赔付2万元,但2018年赔付款尚未收到。(6)发生所得税前允许列支的其他合理费用500万元。2016年年度、2017年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分别为-48万元、-52万元。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规定,计算:1、该公司2018年度可以所得税前列支的“三费”合计为多少?2、该公司2018年度可以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多少?3、该公司2018年度应纳所得税额为多少?
某商贸公司为我居民企业,2018年度该公司发生业务如下:(1)取得货物销售收入3800万元,货物销售成本2400万元,缴纳增值税114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2万元。(2)支付职工合理工资总额160万元,支付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取得工会经费拨款收据),职工教育经费4万元,职工福利费26万元。(3)2018年向A公司(非关联企业)拆借资金200万元(期限两年),本年度支付借款利息16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4%)。(4)支付业务招待费合计20万元。(5)因职工操作失误,造成企业一台机器损失5万元,符合保险理赔条件,保险公司同意赔付2万元,但2018年赔付款尚未收到。(6)发生所得税前允许列支的其他合理费用500万元。2016年年度、2017年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分别为-48万元、-52万元。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规定,计算:1、该公司2018年度可以所得税前列支的“三费”合计为多少?2、该公司2018年度可以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多少?3、该公司2018年度应纳所得税额为多少?
老师,我们从2018年研发支出-资本化资料,材料、人工金额,等到2019年拿到发明专利证书了,我们就形成无形资产。账务:(金额随便列举的) 1、借:资本化支出 100(2018年) 贷:原材料/人工 100 (2018年) 2、拿到专利证书 (2019年) 借:无形资产 100 贷:资本化支出 100 3、按照10年摊销费用,每月摊销 借:研发费用-摊销费 1 贷:累计摊销 1 我们现在接到税局抽查加计扣除备存资料中,税局对我们的无形资产摊销这块有疑问,他认为我们在2019年形成无形资产了,需要按照175%摊销。但是我们的研发加计扣除研发摊销这一部分,是每月的研发摊销费用加计75%扣除的。 我现在很蒙。要如何跟税局解释
请问老师,我们单位有笔长期挂账“应收账款”2017年挂账的,现在对方已经确定由于质量问题签订“应收账款”剩余款项不予支付,经过董事会决定作为损失,计入本年的“营业外支出-其他损失”,请问这笔损失的增加,我们认为这笔损失属于以前年度损失(2020年以前我公司核定征收所得税)。因为是损失我想这样列支不知是否正确:一本年的所得税表将其列为所得税调增项;二认为就是本年的亏损项列支不动,这样我公司体现亏损额较大。老师可以帮帮忙我们怎么可以合理合规的处理此项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
公司23年列支成本扣除费用,24年才取得日期为24年的发票,现在税务认为我们虚列支出,请问我们操作是否合法?如何解释?
老师,实发工资是5000,社保缴费是4359,工资要怎么造
一般纳税人,做的是跨境,增值税上是算出口货物吧?出口货物税率是0%,那就是增值税不用交,所得税是要交的吧?小规模开的普票可以做为所得税的成本吗?
这个车辆购置税怎么计算,文中第7,也是最后一题
进项税的抵扣的会计分录,各种税的会计分录和计提
刚注册好的苗木种植园营业执照,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也注册好了,登录了,然后进去要怎么操作
这个意思没看懂,有没有通俗一点的解释?
老师,乡镇府成立一家A公司,乡镇府有闲置的房屋(国投在管),把房屋租给了A公司,请问一下乡镇府把房屋租给A公司(这个环节增值税是怎么算,是免吗?房产税怎么交?以及其他税费要怎么交?)
自己企业报关方式在哪里查
求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分录
本年度以前季度的进项发票和销项发票可以红冲了重新开吗?关键是已经报过所得税了
在汇算提交之前,发票到了是吗?如果是的话,完全没有问题。
12月份发生了委托研发费用,但是发票是24年3月份取得,该如何解释
本单位在12月份发生了委托研发费用,由于对方什么什么原因,发票在2024年3月份开出来,汇算清缴允许抵扣这一部分所得税 特此说明
合同执行期限是到24年
你好,那给你提供服务的时间是什么时间?
2023年吗?还是2024年也有,那2024年也有的情况下,那你有没有把2024年的发票也做到了2023年。
合同执行期限2023年12月至24年7月,按照完成情况开的发票,发票都在24年开出,费用全部做到了23年
哦,那你这个说明你再修改一下吧。 本单位12月份在发生了研发费用某某金额,由于对方什么原因,导致发票在2024年3月份开出来的?开票金额是多少?然后单位汇算清缴的时候,抵扣了所得税多少?多抵扣了所得税多少?现特此说明修改。
请问“在汇算提交之前,发票到了是吗?如果是的话,完全没有问题。”这个的税法依据是什么?可以具体发一下吗?谢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需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非常感谢老师的解答!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