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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是充电桩企业,在安徽合肥,收到当地政府的补贴,不确定是否缴纳增值税,政策内容如下; 对接入市级充换电数据监管平台的公共领域充电场站,按政府年度依据实际充电量给与运营企业第一年不超过0.4元/KWH,第二年不超过0.2元/KWH的充电服务费补贴,享受补贴的充电企业收取的充电服务费上限不超过0.6元/KWH(含补贴在内),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7000万元。

2024-07-04 16:5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7-04 17:15

你好同学,政府补助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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