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险费”主要核算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 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在计提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险费”科目。 而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在发放工资时从职工工资中代扣,通过“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核算。 例如,单位计提本月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根据职工所属部门)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险费 发放工资时,代扣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缴纳社会保险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应发工资里)包含个人应承担的社保、公积金和个税,包含单位应该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部分吗
单位交社保时,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这个科目应该是只有单位承担的部分,还是单位和个人一起合计数?
老师你好,发放工资时的个税和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保是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单位承担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对吗
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是单位全额缴纳的部分还是只单位自己承担的部分?
请问,社保的分录是,计提 借 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 (单位承担) 贷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承担) 发放 借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承担)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 贷 银行存款 是这样吗
请问老师,实习生的工资,每月按时发放的按照劳务费申报还是按照工资申报呢?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应该按月计算吗?对这题的答案理解不了,请老师指教
上月开了5万的增值税发票,这个水利建设专项收入怎么申报,要不要缴税
物业公司预交供电所电费4万(其中有商业用电和物业用电),代收商业电费0.6万,实际商业用电3万,物业用电0.8万,因抄表周期差,部分电费在下月付,请问老师,这种情况怎么做账
老师,这样的费用凭证可以吗,合并生一个凭证了
24年11月收到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在24年11月申报增值税申报时已经抵扣了,现在供应商却在25年4月红冲,导致25年申报增值税时产生税金。我应该是如何处理?
老师这种影响金额有没有便于理解的方法啊
加油费计入什么科目呀老师
部分替换是什么意思,该怎么做
已知甲产品的毛利率是0.18,现在要算出满10000,返1100给旅行社,以下两种算法哪种对?A:10000×0.18=1800-1100=700, 700÷10000=0.07 B:10000-1100=8900×0.18=1602 1602÷10000=0.1602 现在要算出满1万返1100的毛利率。请问老师以上两种算法哪一种是正确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