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和支出涉及的税务情况较为复杂。营业外收入可能涉及企业所得税,需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考虑,部分营业外收入可能享受税收优惠,而部分可能需要全额计税。营业外支出方面,例如罚款、滞纳金等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通常不能税前扣除,需要进行纳税调增;而一些符合规定的捐赠支出等,在一定比例内可以税前扣除。 例如,企业因未按时申报纳税而缴纳的滞纳金,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而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借出去的钱如果收不回来且对方破产清算,可能可以部分收回。如果是前股东借款收不回来,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款项确实无法收回,比如法院的破产清算裁定、对方的破产清算报告等。 对于坏账,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进行坏账损失的确认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对方破产、死亡、失踪等证明,或者逾期三年以上仍未收回且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等。如果未经税务机关批准而自行扣除坏账,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能需要进行纳税调增。 例如,A 公司对 B 公司有一笔应收账款,B 公司破产清算,A 公司经过法院裁定和相关清算报告,确认只能收回部分款项,在提供充分证据后,可以将无法收回的部分确认为坏账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老师你好,有两个问题。1、月底领导让把老账清理下,应收账款确认收不回来,之前没有计提的,可以直接做营业外支出吗?2、应付账款供应商也不要了,可以直接做营业外收入吗?以上账务处理需要对方开证明后做原始凭证,还是我方做一各调账的表格领导签字后 做原始凭证?
就是老师,我们应收账款三年以上未收到款,作坏账准备,体现在营业外支出,报表上营业外支出多了一百多万,我这边参考体现有营业外支出数据,报所得税,会不会被税务局提醒你这个营业外支出怎么回事,然后我说计提坏账准备,然后他说税务局不认,是不是叫我调回来,到时候调回来利润自然高了,就要被喊补企业所得税,实际上我就算挂了在营业外支出,但是明年汇算清缴时候我也不会作税前抵扣,我也会调增企业所得税,我就怕我这次做在营业外支出税务局叫我调回来补税就麻烦了,老师你觉得税务局有这个可能吗
老师我有几个问题:1,营业外收入和支出涉及的税务有哪些,是不是调增 2,借出去的钱如果收不回来破产清算是不是可以部分收回,需要什么收不回的证明吗,比如是前股东借款?另外坏账调增行不行
老师,2018年时候,我们公司付的农民工工资一直挂账,借:其他应收-个人 2万 贷:银行存款 2万。 我现在可以给他走坏账损失吗,就是这笔钱收不回来了。借:营业外支出 2万 贷:其他应收-个人 2万 我们是小企业准则,然后汇算清缴时调增,因为不满足坏账的条件,再纳税调增处理,老师可以这样吗,会计和税务上的处理
老师,我们2023年有一笔其他应收款说是收不回来计入到营业外支出,2025年沟通后有说是可以债转股,我们如何账务处理?计入什么可么?需要纳税调整哪一年的纳税申报表?请详细回复
有人给我打钱显示到账时间会不会到
为何一般纳税人,进项税能抵扣,销项税为何不能抵扣?
老师,同一个物料,采购员一会委外加工回来的,一会外购直接买回来的,可以共用一个品号?我核算成本都懵了,那物料进销存我怎么区分,委外进销存我怎么区分。是不是要建两个不同的品号的
请问收入类(益)不是增加是借,减少是贷吗?为什么方宁老师会计分录(2)时间18:06的视频中又说广益类收入增加是贷减少是借
老师,子公司支付母公司往来款12万。我是子公司的会计,请问我这边做账是挂其他应收款-母公司,还是挂其他应付款-母公司?还是说,这两个科目,挂哪个都行?
税务师涉税法律,今年第九章债法的变动情况是哪些
老师,我想问下是小规模升为一般纳税人年收入超过500万,说的是不含增值税的收入,还是含的呢?
钢管进项规格27给客户开销项规格26.7,这样可以吗,
房产中介,公司是小规模的,法人以个人名字签的收购合同(不是以公司名义收购的,款也是法人私户转的),从房东手里收购房子但是产权没过户,收购之后公司完成装修,装修好了再卖给客户(如50万收购房子精装修后卖70万)这类业务有哪些税收风险,是否有能够合理规避税务问题的方案
钢管进项规格27给客户开销项26.7,这样可以吗
老师呀,如果是前股东借款收不回来,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款项确实无法收回,比如法院的破产清算裁定、对方的破产清算报告等。 前股东是人不是公司怎么破产清算呀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原法人欠公司的 12 万未归还,而公司面临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的主要目的是将公司的资产变现,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清偿债务。 首先,会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查和评估,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对于公司亏损的 80 万,这意味着公司的负债已经超过了资产。 在清算过程中,原法人所欠的 12 万会被列为公司的债权之一。然而,由于公司已经处于亏损状态,且负债累累,在清偿债务时,会根据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 通常的清偿顺序为: 1.破产费用,如清算组的费用、诉讼费等。 2.共益债务,如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债务。 3.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4.所欠税款。 5.普通破产债权,包括原法人所欠的 12 万。 但在实际情况中,由于公司已经严重亏损,可能在清偿完前面的债务后,已经没有剩余资产来清偿普通破产债权,也就是说原法人所欠的 12 万可能无法得到全额清偿,甚至可能完全无法清偿。 例如,如果公司经过清算,资产变现价值仅有 50 万,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为 10 万,职工工资和社保等为 20 万,税款为 10 万,那么只剩下 10 万用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这部分资金会按照各普通债权的比例进行分配。
噢,好的懂了,谢谢
我们公司没有资产,破产清算也没有东西的,这样的话收不回来就算了吧,就挂在借款最好吧?新股东也不是真的要收这钱
对的,这样是最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