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会计分录是用于处理部分退货情况下的账务和税务问题。 如果蓝字发票没有认证,且发生了部分退货,那么在账务处理上: 借: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 这里的“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是将退货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因为没有认证,所以这部分进项税额原本就没有抵扣。 如果蓝字发票已经认证了,然后发生部分退货,就需要进行进项转出: 借: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至于“蓝字没认证,为什么整个发票也认证不了”,这是因为在增值税发票管理中,通常要求发票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如果部分退货并开具了红字退货发票,那么这张蓝字发票的完整性就受到了影响,即使蓝字发票的其他部分是正确的,也可能无法进行认证抵扣。
消费满300,充值3倍,也就是900元,本次消费的300即可免单,这个分录怎么做?我们是小规模,税率是1%
23年中级经济法和25年中级经济法有哪些大的变化点,哪些章节可以不学
我接手外账会计的账,8月和9月的报表都对的上,但是10月份我根据她的凭证做的账,资产负债表却差了93000元,我去查了税务系统,对方公司就只开了一笔93000的发票,外账会计给我的凭证,也没有涉及预付账款,只有应收应付资产,我重分类了账,8到9都好好的,就是不知道为什么10月份会有笔93000的差额,我怎么都找不到原因,我这该怎么做账
老师,四大行跨行支付都有手续费 我支付空调费用5000,手续费9元 借:固定资产-空调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手续费是要单独录一张凭证吗 还是和固定资产一起,录在同一个凭证,分录上?
财税是在哪个网站查询
老师,充1000送200 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1000 销售费用200 贷:预收账款 那消费满300,充900,这300免单 分录: 借:银行存款900 销售费用300 贷:预收账款1200 这么做对吗 贷:预收账款900
公司购进车辆享受了一次性加速计提折旧,一年内车子被出售了,请问会计分录怎么做
能帮忙算算2024年整年产生汇兑损益不,已实现和未实现的具体多少
福利费包括员工外地旅游的餐费和住宿费吗
老师好, 1、请问招待费扣除标准之一是全年收入的千分之5,全年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 对吗?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是应付职工薪酬为计税依据的百分比,那么应付职工薪酬的二级科目里也有福利费,这个应付职工薪酬的百分比包含二级科目福利费一起不呢?
那第一种情况就是一部分红冲分录 那第一种情况抵扣报税时候怎么弄
这些会计处理是用于记录企业在发生部分退货时的账务情况。 如果蓝字发票没有认证,意味着企业还未将该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在这种情况下,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应付账款,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这里的应交增值税(进项)是将退货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因为没有认证,所以直接冲减这部分的进项税额。 这种说法并不完全准确。实际上,即使开具了部分红字退货发票,如果蓝字发票没有超过认证期限,仍然是可以认证抵扣的,并不是整个发票都认证不了。 根据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如果购买方未将专用发票用于申报抵扣,且发票联或抵扣联可以退回,那么销售方可以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之后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如果蓝字发票已经认证了,那么在退货时,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应付账款,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因为已经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需要转出,以反映退货部分对应的进项税不再符合抵扣条件。 对于部分退货且开具了红字退货发票的情况,如果蓝字发票未认证且未超过认证期限,购货方可以正常认证抵扣蓝字发票中未退货部分的进项税额。但如果蓝字发票超过了认证期限,那么可能会面临无法认证抵扣的情况。具体的操作和规定可能因地区和税务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确保处理方式符合相关法规。 同时,在进行红字发票开具时,需注意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目前数电发票红冲操作与传统发票有所不同,数电发票开具后无法作废,只能开具红字数电票冲红。一般情况下,能开具红字数电票的情形包括销货退回、开票有误、服务中止以及销售折让。 如果购买方已经做了用途确认,数电发票可以进行部分红冲,但如果购买方没有进行用途确认,销售方想要红冲则无法进行部分红冲,只能全额红冲。另外,如果税控设备已注销,也可以使用数电票开具红字发票来冲销税控发票。 开具红字数电票的流程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受票方已经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可由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当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时,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和确认)。 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直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数电票,无需受票方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