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活动成本分摊:场地租用、搭建费记入“展览费”;客户住宿费记“会议费”;餐费记“业务招待费”。专票可抵扣进项税。所得税处理需区分业务性质,展览收入按服务类,拍卖收入按商品交易,分别计税。
老师,请问一下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公司在酒店举行3天拍卖会,拍卖期间来参加拍卖会的客户住宿费公司承担的,还有网络同步拍卖,网络工作人员在拍卖会期间的住宿费也是公司承担的,请问我可以做到销售费用-拍卖会费用吗,进项税能抵扣吗,企业所得说能全额扣除吗
老师,我们湖北天创卖货给上海凯瑞斯,找物流公司开了一张运输发票,实际是买来的发票(由于天创电子税务局发票额度一直提不起来,所以老板就搞证据,到时候好跟专管员讲,本来没有物流票的) 现在有三个问题 第一、天创需要跟物流公司签运输合同吗? 第二、这张物流票我们没有从天创账户转账给物流公司,因为这个物流公司之前欠老板另外一个公司的钱,所以就这样抵扣了(或许抵扣过程更复杂),这个处理方法行吗?如果不行,您建议我们怎么做?如果行,如何入账?(我们办公室的人说老板其他的公司都是这么操作,不可能发票、转账都能一一对上,或者说基本不会一一对应上,如果专管员问起来,就靠自己去编合理的理由) 第三、这张发票如何入账,进销售费用吗?那另外一个科目呢?
请问一下老师,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拍卖公司,开了拍卖会,2天展览1天拍卖,这3天发生的酒店场地费(展租费),搭建费,来参观的和拍卖的客户住宿费,工作人员和客户的餐费(混合)怎么做账呢,做到销售费用的那个二级科目,专票能抵扣进项税吗,企业所得说能全额扣除吗
客户住宿费记入会议费,可以没有会议纪要什么的,你看清楚题目
客户住宿费应计入"客户服务费"或"接待费",无需会议纪要。专票抵扣及所得税扣除需遵循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
能说清楚一下吗,那几个费用分别能计入销售费用那个二级科目,专票能不能抵扣,企业所得说能不能全额扣除
展览费不是去参加展会发生的费用吗,我们就是主办方,这个能进展览费吗
展览费计入“组织费用”;客户住宿费计入“客户服务费”;餐费计入“业务招待费”。专票可抵扣,所得税视具体业务分类。作为主办方,展览费当然计入“组织费用”。
展览费计入“组织费用”,客户住宿费计入“客户服务费”,餐费计入“业务招待费”。专票能抵扣,所得税看业务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