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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个人在税务局带开了我公司作为付款方的发票,要求代扣代缴该个人所得税。系统也登陆就提醒要求代扣代缴。但是咨询了该个人1对方已经缴纳了个税,请问现在该如何操作?是否可以忽略这个题行呢?

2024-10-10 11:1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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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11:12

你好,比如说对方已经缴纳个税了,你们就不用再代扣代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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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170 追问 2024-10-10 11:32

是否也不需要申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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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0-10 11:32

对,这种情况就不需要申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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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170 追问 2024-10-10 11:36

我需要留下对方纳税记录作为发票抵扣依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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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0-10 11:36

需要,让对方提供交税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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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比如说对方已经缴纳个税了,你们就不用再代扣代缴了
2024-10-10
你好!正确的是劳务报酬
2024-12-03
请问老师,劳务收入作为支付方,必须由支付方代扣代缴吗? 是的,税法规定必须有支付方代扣代缴
2021-09-01
一般是需要代扣个税的哈
2024-01-02
你好,应该是借销售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这里面包含着个人负担的个税。
202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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