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每月发放工资时的账务处理: 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 / 销售费用 / 生产成本等(根据员工所属部门确定费用科目)68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 6800 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 6800 贷:其他应付款 —— 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 —— 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6000 收到生育津贴时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21000 贷:其他应付款 —— 生育津贴 21000 产假剩余两个月公司每月发 2000 的账务处理: 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 / 销售费用 / 生产成本等(根据员工所属部门确定费用科目)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 2000 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 工资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生育津贴冲减公司成本费用: 生育津贴高于公司已发放工资部分冲减相关费用:21000 - 6800×3(已发放的三个月工资)= 800,这部分冲减费用。 借:其他应付款 —— 生育津贴 800 贷:管理费用 / 销售费用 / 生产成本等(根据员工所属部门确定费用科目)800
员工刚怀孕一个月就请病假,病假请了有8个月,产假4个月,病假期间公司正常按病假发放工资,每月约2500,产假4个月未发放基本工资,社保公积金公司在代缴,现在员工申请了生育津贴15883.01。请问这笔钱应该是补贴给公司的,开始扣除公司垫付产假期间的社保之后退还给员工的。
员工刚怀孕一个月就请病假,病假请了有8个月,产假4个月,病假期间公司正常按病假发放工资,每月约2500,产假4个月未发放基本工资,社保公积金公司在代缴,现在员工申请了生育津贴15883.01。请问这笔钱应该是补贴给公司的,还是扣除公司垫付产假期间的社保之后退还给员工的。
员工休产假,但是休产假期间,每个月按照员工原本的工资情况,扣除社保后给员工发工资,虽说是叫工资,其实是员工的生育津贴。因为我们企业的规定是,将来社保局给了生育津贴给企业,企业需要把已经按月给员工的部分扣除,只把剩余的部分给员工。我们企业这种做法,可行吗?
员工休产假,但是休产假期间,每个月按照员工原本的工资情况,扣除社保后给员工发工资,虽说是叫工资,其实是员工的生育津贴。因为我们企业的规定是,将来社保局给了生育津贴给企业,企业需要把已经按月给员工的部分扣除,只把剩余的部分给员工。我们企业这种做法,可行吗?
老师,员工休产假期间公司规定按生育津贴实际到账数发给员工,单每月过程中,公司先按2000元税前申报了工资,按扣除社保费500元后,按1500发放了工资,2000也计提了工资,社保500也缴纳了费用做了会计分录,那现在生育津贴到账了,如何记账呢?(实际是产假期间无工资,但先预付给员工一部分生育津贴,等剩余津贴到账后扣除期间支付额,按差额付给员工。但是这预付的生育津贴又申报了工资,缴纳了社保)
这个季度申报里面为什么会有事项一职工薪酬要填写什么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金额是什么意思啊?以前没有的
老师请问股东从公司借款在当年内未还,也未用作公司经营业务使用,这笔款算作他当年个人股利分红,会计分录如何做?
这个应税凭证数量和应税凭证名称怎么填写?
老师,提问,之前在银行那边,公司要开二维码收款业务,由经办人帮忙扫码付进公账的钱要怎么做分录,这笔钱后面经办人有报销了,这边又要怎么入分录
印花税按次申报,所属期是按合同签订日期还是申报当天日期?
你好老师,现在厂家给我们加了7个税点,我们给客户加了7个税点,这样一般纳税人操作对不对?加税点我感觉不应该这么加,毕竟得按13交税
老师,现在先成立一个人有限公司,以后能不能再做股转,添加其他股东,就是这个公司能不能再变更为3人有限公司
简易申报额小规模纳税人9月30开了一张普通发票,今天申报税的时候比对不通过,没有9月30日开的那张发票金额到申报表上,简易申报表上怎么手动改数据?在报表那里是灰色的改不了数据
请问一下公司跟劳务派遣签了合同,员工想借钱这个钱一般公司给还是劳务派遣公司给
老师,问一下外销,应该开0税率发票,不小心开成13的税率了,应该怎样处理账,还没申请退税
准确的说生育津贴是低于公司发给员工工资的,(21000会全部发给员工),第四个月的工资是800+1200=2000,这么组成发放给她。第五个月的2000,完全是公司自己掏钱给她。前面都是从生育津贴里面扣
剩余津贴收到冲减工资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