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选“跨地市标志”表示业务涉及跨地区,需按相关规定预缴增值税。不勾选意味着可能未准确反映业务范围,若实际跨区域经营,未预缴可能面临罚款和滞纳金风险。勾选与不勾选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遵循税法关于跨区域经营的预缴规定。

老师我即将去建筑公司,新成立的,有关增值税问题请教一下,咨询别的建筑公司,他们说每个月控制税负率2-3%左右,来确定主营业务成本一般计税。 老师我之前在房产不了解,建筑行业这块,咨询另一个公司,他们说分包方给了发票就入成本,有的时候这个月不用交税,进项多,就留底,等到那个月收入超过了,就缴纳?我原来同事说得每个月均衡着来,我要不税务局顶上了,查账不好了。我都不知道听谁的了,没有实际账可以借鉴,老师我们地处山东!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还有我入成本科目的时候,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入什么科目!工程施工是不是老科目了,还有只要取得了进项发票我就直接入成本吗?还是按照同事说的留着均衡一下成本,每个月需要认证啊?还是按照一定完工百分比来确定成本?还是有了进项发票就入账认证,然后留底啊?那个不知道听谁的,写个公司新的,我也没有注意了,不太会弄? 老师这方面的实操吗?我看好几个实操您给我推荐下!那个际用的到的! 建筑行业控制税负率吗? 老师!如果预收了一笔建设单位给的款,用不用预交税金啊!如果不用怎么入账,如果用的话,税务申报我填到什么哪个位置啊? 就是先预付给一部分,我们建筑方如果开票给建设单位?
老师您好!我所在的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从事的是医疗行业,免增值税,规模比较小。有两个问题需要请教您 第一个:因我接手前面的会计账务不久,接近年底了我把账梳理了一遍,发现预付账款和在建工程科目还有接近两百万的借方余额没有转出,我查了后发现是几年前买的资产和装修款没有开发票的原因所以一直挂着账,我想写个情况说明把他转出相应的科目,后续汇算清缴时再做调增处理,不知是否可行,或者有无相关的政策文件能做为支撑 第二个:清查时发现应付账款的科目中有几家供应商已经停止合作2年了,但是账上还有欠着对方的钱挂着账(实际上其实已经付清对方的款了),我也想写个说明由领导审批后转入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操作是否合理合法,如果不合规,请问老师有其他办法吗?
老师,我是一个从事建筑服务的公司,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哈,我公司一般纳税人,有多个项目同时动工,这种情况下,进项专票也有多个项目的专票,从增值税法律条例的方面来说,勾选认证时,需要区分项目吗? 我接手这家公司后,前面的会计说,没完工的项目,他们不勾选,所有的勾选,建筑服务的项目,要销项和进项匹配着,没匹配的都放着,这种又是出于什么考虑呢?
老师,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从事建筑服务,非房建企业,公司实际是跨区域经营业务,但是开具数电发票时,特殊业务勾选“跨地市标志”这里全部勾选否, 请问这种也可以吗?勾选否存在什么风险? 如果勾选是,就说明跨区域建筑服务,需要预缴增值税,是这样吗?还有其他不同之处吗?
老师,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从事建筑服务,非房建企业,公司实际是跨区域经营业务,但是开具数电发票时,特殊业务勾选“跨地市标志”这里全部勾选否, 请问这种也可以吗?勾选否存在什么风险? 如果勾选是,就说明跨区域建筑服务,需要预缴增值税,是这样吗?还有其他不同之处吗? 这个勾选,除了异地预缴增值税,还有其他区别吗?不勾选是,会有什么风险?
个人承租房屋,能在公司报销吗
老师,像这种带着自产销售的字样的发票开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啊?进项用那些呢
你好老师!单位是一般纳税人,每次来货卸货雇佣四五个卸货工,每次每个人二三百元劳务费,平均一个月每人不到一千元,请问用不用让他们去税局开票,用交个人所得税吗?给这几个人的钱用做账吗?不做有风险吗?
老师,员工已经离职,但每年末的社保基数调整离职员工也一并调整,调整部分需要在个人系统给离职员工申报吗?
代账公司上班,11月初的时候,有一个公司的业务同事已经报税了,但是还没有处理发票(没有销项发票,进项专票有两张,一张13个点,一张1个点的)我来接手之后才将凭证录入系统,发票我怎么处理呢?如果进项不急着抵扣,是不是就可以先不做勾选,发票认证了,是不是意味着就要作为进项抵扣来核算呢
个人的房屋出租给别人。怎么在电子税务局代开租赁发票给对方?具体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我把个人名下的房屋出租给别人当办公室使用。对方要求我开公司名字抬头专票给他。我可以开吗?
老板把公司名下和个人名下的房屋出租给别人。对方要求开发票给他。请问个人名下的房屋和公司名下的房屋需要缴纳什么税费?
老师,一般纳税人可以给个人开专票吗?
请问老师,总公司是一般人,分公司可以是小规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