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的,是的,你的应付职工薪酬有余额 不是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发放的次月才申报个税。
情况是这样的,2022年1-11月会计收入是每个季度都对不上申报的。比方说7-9报了30万,账上确只有15万收入,10-12月收入2万,现在我能不能10-12月直接做17万,10-12月的增值税按2万报,账上30+17万总收入,增税本年累计也30+17
想问下,我们服务业来的,成本主要是人工,比方说24年暂估了人工5万元。25年5月才发完,那么工资怎么对得上个税啊。有人理解意思不。正常不是当年发的要和当年计提的对上吗
比方说10月收入8万,成本是人工, 10月暂估了7万人工,这7万分每个月发1万,25年5月才发完,那么10月计提的工资是7万,24年1月前只发了3万,和当年计提数不就对不上了,,,比方说24年1-12月计提5万,24年2到25年1月要报付了5万不是。不是这样去对上工资吗
比方说10月收入8万,成本是人工, 10月暂估了7万人工,这7万分每个月发1万,25年5月才发完,那么10月计提的工资是7万,24年1月前只发了3万,和当年计提数不就对不上了,,,想问的是这种情况怎么去对上工资。 比方说24年1-12月计提5万,24年2到25年1月要报付了5万不是。不是这样去对上工资吗,,
比方说10月收入8万,成本是人工, 10月暂估了7万人工,这7万分每个月发1万,25年5月才发完,那么10月计提的工资是7万,24年1月前只发了3万,和当年计提数不就对不上了,,,想问的是这种情况怎么去对上工资!!!麻烦具体说下,谢谢 比方说24年1-12月计提5万,24年2到25年1月要报付了5万不是。不是这样去对上工资吗,,
新成立的公司社保还没开户呢,3月下旬开业,有个员工4月和5月月薪都是6000,都是公司账户发的,有风险吗?
员工聚餐直接记去管理费用福利费,还是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核算?
我根据外账会计23年10月份凭证做的账,我做完以后我10月底的资产负债表和她给我的报表会差个93000,电子税务系统里也收到93000的发票,但是我怎么都找不到为什么会和外账会计给的资产负债表差93000,她的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都比我多个93000,我该怎么做账
固定资产的科目余额,账面价值,和账面净值有什么区别?怎么记忆?
(4)甲公司用一批自产药品换取戊公司某办公楼1至2层两年的使用权,该批药品对外销售价格为1200万元;若采用一次性支付两年租金的方式,办公楼两年租金的市场价格为1100万元。协议约定的租赁期自2×20年1月1日至2×21年12月31日。甲公司于2×19年12月10日向戊公司一次性交付药品。2×20年1月1日与戊公司办理了办公楼交接手续。 问题:编制甲公司2019度相关会计分录
上月申报个税的时候,没注意到忘记填社保费扣除费用,导致多交了个税,怎么办
老师,我们是一个卖化妆品的公司,合同签的是实销月结。就是我们先发货给门店,当月的实际销售,要下个月才对账开发票和打款,这种我什么时候确认收入呢?
在一家制造企业中已经完工的成品正常返工和因质量原因或报废损失导致的返工如何做账处理
老师!您好!燃气销售许可证,没有办理下来!如果正常销售的话,哪个部门来监管呢?
消费满300,充值3倍,也就是900元,本次消费的300即可免单,这个分录怎么做?我们是小规模,税率是1%
依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因此,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次月15日内办理申报。 2、如果扣缴单位前期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存在“当月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当月申报并缴纳”的情况,那么就需要将扣缴申报期限调整为支付所得的月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办理扣缴申报。 3、如果没有按照税法规定期限申报,当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新税制及专项附加扣除实施时,扣缴单位申报期限有差异,就会产生数据归集交叉,对纳税人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有所影响。
这个就是规定可以看一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