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的,是的,你的应付职工薪酬有余额 不是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发放的次月才申报个税。
情况是这样的,2022年1-11月会计收入是每个季度都对不上申报的。比方说7-9报了30万,账上确只有15万收入,10-12月收入2万,现在我能不能10-12月直接做17万,10-12月的增值税按2万报,账上30+17万总收入,增税本年累计也30+17
想问下,我们服务业来的,成本主要是人工,比方说24年暂估了人工5万元。25年5月才发完,那么工资怎么对得上个税啊。有人理解意思不。正常不是当年发的要和当年计提的对上吗
比方说10月收入8万,成本是人工, 10月暂估了7万人工,这7万分每个月发1万,25年5月才发完,那么10月计提的工资是7万,24年1月前只发了3万,和当年计提数不就对不上了,,,比方说24年1-12月计提5万,24年2到25年1月要报付了5万不是。不是这样去对上工资吗
比方说10月收入8万,成本是人工, 10月暂估了7万人工,这7万分每个月发1万,25年5月才发完,那么10月计提的工资是7万,24年1月前只发了3万,和当年计提数不就对不上了,,,想问的是这种情况怎么去对上工资。 比方说24年1-12月计提5万,24年2到25年1月要报付了5万不是。不是这样去对上工资吗,,
比方说10月收入8万,成本是人工, 10月暂估了7万人工,这7万分每个月发1万,25年5月才发完,那么10月计提的工资是7万,24年1月前只发了3万,和当年计提数不就对不上了,,,想问的是这种情况怎么去对上工资!!!麻烦具体说下,谢谢 比方说24年1-12月计提5万,24年2到25年1月要报付了5万不是。不是这样去对上工资吗,,
老师,贸易公司,开增值税发票,进项XX商品规格型号为DN200*1.6mpa,开出去销项XX商品规格信号写成了DN200*1.6MPA,其它都是一样的,就是这个商品规格型号的大小写不一样可以吗?
每个月出纳先垫钱充话费200元,月底出来发票是198元,这个出纳报销单是报198还是200呢?
处置资产时第一步是清理账上的残值吗?第二步是清理处置资产的收入?最后清理是赚了还是亏了,是不是看账上残值金额和处置的收入比大小来判断赚了还是亏了呀?收入大于账面上的净残值就是处置赚了?
换汇成本低于5会影响退税吗
老师,假设6月15日报增值税,进项勾选确认是6月15日申报前勾选确认就可以还是必须5月31日前勾选确认?
本月做了处置车辆的账务处理后,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清理有期末余额,这个期末余额我看了一下和处置车辆时缴纳的销项税额一样,不知道是不是对的?还是我的账务处理有误呢?
在中级会计实务课程,第十九章 租赁中,出租人的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第五项内容,是加上担保余额,但是,在会计分录的时候,这一科目又叫做“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额”?不是自相矛盾吗?
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有发票代码跟发票号码的吗
老师,有电商相关的最新课程吗?我们是商家
甲化妆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年 7 月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提供的材料成本为 86 万元,支付乙公司加工费 5 万元,当月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的高档化妆品准备用于出售。乙公司没有同类消 费品销售价格。 已知:高档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 15%,关税税率为 25%。 要求:计算乙公司受托加工的高档化妆品在交货时应代收代缴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
依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因此,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次月15日内办理申报。 2、如果扣缴单位前期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存在“当月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当月申报并缴纳”的情况,那么就需要将扣缴申报期限调整为支付所得的月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办理扣缴申报。 3、如果没有按照税法规定期限申报,当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新税制及专项附加扣除实施时,扣缴单位申报期限有差异,就会产生数据归集交叉,对纳税人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有所影响。
这个就是规定可以看一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