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346516.8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10395.5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1437.37 贷:银行存款1437.37 借:应交税费-附加税100.62 贷:银行存款100.62
一般纳税人项目简易计税,分包了劳务,分包公司提供了专票给总包公司,已经认证抵扣了,跨月发现错误,可以差额征税,那我现在怎么处理比较好
2月份跨区域有工程项目,2月开具了发票,3月10日跨区域预缴了相关的税款,(增值税:10074.03)为什么我申报2月份增值税时,填写附表4“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栏次,抵扣本期实际抵减税额(4534.96元)后,相对的主表第28栏次“分次预缴税款”也带出了对应的(4534.96);点击全申报后提示:主表第28栏“①分次预缴税额” 填报异常 请检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是否存在错报或漏报!这是什么原因?
公司之前购买办公用品对方开具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已经抵扣过了,后来发现不能抵扣要做进项税额转出,还缴纳税收滞纳金。要怎么做分录啊?
老师好,我咨询一下,我们之前有30000的未开票收入,已经缴纳了增值税及附加税,结果后期做了全额退款,写分录时是不是做当时收入分录的相反分录就可以了?还有就是做相反分录后销项是不是先抵减当期销项,在抵扣进项?那么当时缴纳的附加税会不会退回?
老师 我们是房地产开发公司 现在是预售预缴 开的发票是不征税的 所以进项发票都记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3月开了一张发票 销项税额是241 领导让从待抵扣进项税额把这241给抵了 我抵241税额分录是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领导说应该把待抵扣调出进项税额再抵 老师 分录应该怎样做呢?谢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