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货物销售是在18和19年发生,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在那些年度确认收入。现在开票,理论上应调整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但实际操作中,可以在今年直接确认收入,并在财务报告中说明情况和原因。这样做简便,但要确保符合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
我们有个项目2019年就已经竣工结算,发票款项都两清了,今年政府审计,审减了30多万工程款,我们公司需要退还甲方多付的30多万工程款,但是只跟我们开行政事业单位结算票据,上面注明了收多付工程款,金额30多万,说发票不用操作了。我们这边应该怎么账务处理?如果我们公司自行将之前2019年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冲红,我在今年把它整张冲红,再按差额开一张正数。那我做账是直接冲今年的收入,还是要调以前年度的账和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我公司今年收入5000多万,需要红冲30多万收入)
老师,请问我司今年接了一个工程项目,发生了几十万的招待费,但是我记入了“合同成本”科目下的其他费用了,今年甲方不会要求开票了,我目前也没有确认过收入,请问这个招待费可以不在今年结转吗?明年确认收入的时候,我再结转改费用。如果非得今年结转的话就得全额调增了。我司费用方面大部分都是招待费。
老师你好我们19年发票查出来有问题,22年1月更正了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也补缴了税款。请问下面这个补缴税款的凭证是否正确?另外有40万调增的收入需要怎么记账呢?因为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以前年度损益这个科目了。怎么把40万调增的收入记入但是又不影响今年的损益呢
老师,2022年12月开的发票货没有发完,所以2022年的12月份没有确认收入,我放在了递延收益里,但是增值税收入已经在2022年12月申报了,然后我在2023年做了,借:递延收益,贷:主营业务收入,做了这个分录确认了那部分收入,现在做年度汇算清缴时发现不对,然后我把1月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分录在3月红冲掉了,做了这样的分录,借:递延收益,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库存商品,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样做完以后,附加税还要考虑吗?还有就是2022年度总体是亏损状态,这还需要做什么分录吗?
我们公司23年12月31日前老板一个人股东,24年开始这个加入了合伙人,我们公司需要led销售及维护,根据项目进度采购发货,24年还有23年以前项目未完结的收入和支出,我现在需要将24年收到的23年以前项目的收入减去以前项目的支出归属给老板个人的借款给公司,我是不是应该将24年的收款支出按照项目分类,然后23年项目的收款减去对应支出后的余额就是老板借款
老师,怎么做能确保符合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呀?
我们的合同和出库单日期都是以前年度的
要确保符合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建议依据合同和出库单的日期在相应年度确认收入。如果未能在当年确认,应在当前年度开票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调整,并详细披露调整的原因和影响。同时,确保与税务申报一致,避免税务风险。这样处理既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也符合税法要求。
要确保符合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建议依据合同和出库单的日期在相应年度确认收入。如果未能在当年确认,应在当前年度开票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调整,并详细披露调整的原因和影响。同时,确保与税务申报一致,避免税务风险。这样处理既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也符合税法要求。
好的 谢谢老师
不客气,有其他问题随时欢迎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