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不需要反结账到7月份,因为你7月份的账现在已经结账了。在审批下来的时候做更正分录就行

老师,我在前几个月的会计分录中错误记录,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中,未做借:应交增值税加计抵减,然后交税的时候又直接写了借:应交增值税-转出未缴增值税,贷:应交增值税加计抵减,然后库存商品已售完,成本也已结算,加计抵减科目有余额了,我要怎么办?
老师,问一下,比如计提增值税,当月计提: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5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000 ,然后交纳增值税后,分录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000 贷:银行 5000,这个正常不是对冲了吗?为什么在未交税费科目还有5000元呢?
交税分录,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老师接下来增值税的分录应该怎样写 上面的分录是上个月销售了,己经交完税了,本月退货了
2023年应享受制造业加计抵减的政策,系统出错没享受成,多交增值税,现在更正申报,退多缴的加计抵减的税,分录怎么做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加计抵减
老师,比如说4月还欠增值税1万5万直接申报抵减了 分录怎么做 4月计提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1万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万 借营业税及附加1000 贷城建500 教育地方费附加500 5月申报就抵减了 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1万 应交税费-城建/教育/地方 1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加计扣除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加计扣除 贷营业外收入-加计扣除 还是5月份的分录4月份就直接合并一起写上
分录是怎么样的 借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519.19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519.19 借银行存款10519.19 贷未交增值税10519.19
税务系统里789月更正了增值税 做账不应该更改增值税吗
分录就按照你写的这个。 税务系统更正了,但是你7月份的账已经结了,如果你反结账去改的话,也要一起把已经提交的申报表做更正。
借银行存款10519.19 贷未交增值税10519.19,这个分录对吗 总觉得贷方不对
她税务系统更改了,我账更正在这个月,这样对不上吧?不是说税务局跟账上的要一致吗?这个没搞懂
因为你之前全部记到未交增值税了,现在贷方只是把多的这部分冲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