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性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行政性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 医保拒付的费用:如果是因为不符合医保政策而被拒付,这部分费用本身并不是罚款,其税务处理需要根据具体的费用性质来确定。如果这些费用本身是企业正常运营中产生的合理费用,且与取得收入相关,那么在符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可能允许在税前扣除。

老师,看到一个老师答疑举例了一个现金赔付的例子“保险公司帮助W企业联系好修理厂,对出险车辆进行维修,并把应付给W企业的赔偿金直接支付修理厂,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那修理厂发票是开给谁呢?开给客户吗? 表格里的两种赔付情形,保险公司的资金最后都是给修理厂,你其实没法判断是保险公司联系修理厂修车、还是保险公司帮助客户联系修理厂修车。 所以,我可以理解为修理厂发票开给客户就是现金赔付,开给保险公司就是实物赔付对吗? 保险公司两种赔付方式可能金额是一样的,但是一个可以抵扣进项税,一个不能,是因为现金赔付,是给客户抵扣了进项税,所以才说保险公司不能抵扣进项税的对吗?还是说现金赔付发票也可能开给保险公司,但是就是不能抵扣,如果这样,是为什么呢,感觉没道理啊?
老师好!每个月缴的养老和医疗保险需要计提吗?如果计提,分录怎么做?我以前没有计提,都是按照缴费额直接记账了。现在出现了这么个情况,因为公司没钱,有2个月没有交保险,这样的话,不是影响预交企业所得税了吗,所以,请教一下应该怎么处理。
老师,公司借款利息因为不能按时支付银行,所以没有计提利息,等实际缴纳时再计提和支付,如果到第二年缴纳上一年的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再做的话,这样是不是比按时计提缴纳的交的所得税多呀?第二年再交上一年的然后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话是不是这部分利息费用就实现不了抵扣所得税了,所以交的所得税就多呀?能这么理解吗?
老师您好,还是想咨询一下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的问题 假如是一般纳税人。员工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年应纳税所得额320万(现有的条件不符合小微政策了)按照所得税25%缴纳所得税320*25%=80万 假如还是上述条件。采购了一项固定资产30万。残值3万,进行一次性抵扣。(折旧年限为9年,每年3万) 这样职工100人年资产总额还是不超过5,000万,让纳税所得额320万,减掉27万293万。这种情况下就属于小微政策了,他用293万×5%=14.65万的所得税 然后每年进行纳税调增,请问这个企业按属于小微政策是不是属于享受国家的小微企业优惠了。固定资产27万,应纳的所得税。假如每年都是符合小微政策。总交所得税下来1.35万,和不属于小微之前的80万省了很多税款对吗
医保拒付和医保罚款一样吗?都属于行政处罚不能抵扣所得税吗?有了解的老师吗?能给分析一下!
转给法人的报销款,回单上备注成还款了,这样有没有问题
这个月能开上个月的发票吗
帮别人代理记账,公司规模小,没啥太多业务,也没什么人,记账凭证主管审核出纳制单都要有名字吗公司就6.7个人都生产的。
个税利润总额20365.25,应缴纳经营所得税是?
个税利润总额20365.25,交经营所得多少?
老师,餐饮公司,早餐餐标10块,午餐20块,现在知道每个月成本20000,总共用餐人数是2000,早餐1000人,午餐1000人,单人单量成本是20000/2000吗,还是用分配系数,分配出早餐成本和午餐成本,再分别除以早餐人数和午餐人数
什么是无票收入,指的是对公的还是什么
请问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收入超过30万和没超过都怎么记账?
现在个人可以开公司抬头的电话费,但备注栏会写个人姓名以及电话号,开这样的发票如何写会计分录?如果是个人抬头的电话费发票,如何写会计分录?
我们公司系统里面的入库和实体仓库里的东西不一致,入库有时候会晚一些,在做销售出库单的时候就会有一部分东西没有从系统里面过,我做账是以发票来做的,收入是正确的。今天意识到了有一部分东西没从系统过导致没有核算成本,应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呢?
那我这个下在什么科目呢?做资产损失?还是怎么处理呢?
你好,你是发生了什么业务?
医保款死亡拒付什么的这种
或者检查不予支付的部分
你好,这个是由公司来承担,是不是?还是有水城的?
这个是由公司来承担,是不是?还是谁承担
公司承担了,顾客也没法要回来呀
你好,这个你计入营业外支出。
但是可以抵扣所得税是吗
你好,嗯这个要税务局认定,没有明确规定。
不过大部分都是可以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