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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像这种,零工资,社保挂靠这种,我问了下领导,领导说是,那几个人是,自己私下把要交的社保先转给老板娘,由公司帮他们代交社保。公司的工资表也是把这几个人做进去了的,就相当于,在账面上体现的,这几个挂靠社保的人,公司也是给他们发放工资,代扣社保的。(这种形式我可不可以理解为,虚列工资成本?)后面领导的意思是,这几个挂靠社保的人的工资,走现金发放。但是这个难道没有问题吗?公司正式员工,是走网银代发出去的工资,那几个挂靠社保的,走现金发放工资(实际没给他们发,因为那几个人是老板娘的爸妈,实际也不需要公司给他们发工资)。这种现象,我感觉就像是,虚增工资和社保成本。
老师好,小规模公司,没有发生经济业务,只有法人的社保费,已给法人做工资,但发工资是用法人其他应付款,法人也没有存钱进来发工资,请问这样长期做账会有什么风险呢?另外法人会每个月存一笔钱支付社保费,做账也是其他应付款,这样其他应付款金额是越来越大,可是每个月存钱付社保费实际是已经支付了,感觉那么不对劲?
老师,你好,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请教你一个问题,我们公司的社保呢都有帮员工买,那有几个老员工呢在佛山这边住,然后社保也买了几年了现在新来了一个店长呢,想把公司买社保的人员转到深圳那边去,就是劳务派遣那边帮我们办理劳动合同,入职啊,离职啊,签合同啊,然后社保那也是第三方那边帮我们公司买这样对我们员工会不会有损害,对公司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还有我们之前买社保报税呀,都是外在那边帮我们报的,如果突然之间变成这种劳务用工的这种合同形式会不会对我们外账也有影响呢,
老师,这边有一家公司没怎么经营,收入开票少,但是给他亲属买了社保,然后之前的会计申报了几个社保人员个税,然后把那六七个人的工资做进去了之后,现在报表上面其他应付款有60多万了,因为工资都是现金发的,借库存现金,贷其他应付款法人。这个账本要交接,有没有什么问题?
老师请问下,个人(外包业务),谈了一家公司的财务外包业务,然后对方要求要有一个去公司为了业务衔接方便在那里坐班。承包人和被派去坐班的人,事前谈好了一起合伙接下业务(但是没有合伙协议都是电话联系的),因为坐班的要缴纳社保所以由对方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和发工资(社保和工作的费用有承包款里面每个月扣除)。现在一年时间了,承包人和坐班的人要解除业务关系了,坐班人又刚好怀孕了,这样对对方公司有什么影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