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方案存在风险。在法律合规方面,可能违背残保金政策和存在劳动关系认定模糊的问题。运营管理上,无法监控残疾人工作情况,且存在信息不对称风险。财务方面,有资金安全风险,比如第三方机构财务出现问题会导致资金损失等情况

老师,我有这么一个问题:我们公司承接了一个钢结构安装的工程,然后我们分包了出去,承包单位是一个劳务派遣公司,9月25日发包单位付款,付了80万,拿钱的前提是:1.我们公司与所有务工人员签定的劳动合同( 发包单位给的样本)2.所有劳务人员的工资表,银行卡 3.发票 我们付给劳务公司哪能有80万,为了拿回这80万我们到处找人,做工资表,签合同。钱是拿回来了,可我们的帐怎么处理呢。我想了三个方案:方案1.把这些劳务人员全当成劳务公司的人,然后让他们出个代付款证明,付款证明就是工资表和发包单位付工资流水。 方案2.让劳务人员开发票。老师我的问题是:1.哪个方案处理从有利于企业应对税务等部门检查有利,还是两个方案都不好,您有更好的建议。2.劳务派遣合同上是不是应该注明怎么结算,这样的合同结算是定好每个人多少钱,还是规定好干完多少平米的活,每平米多少钱?
老师们,我在一家家族企业工作,2020年7月入职的,这家公司是2005年成立的,属于工程检测服务行业,我这半年时间里已经把这公司内部存在的问题都提出来并写出了财务管理制度,但问题是这个公司现在租的是个人住宅楼,所以财务部与结算部合在一个房间也是为了对账方便,可财务总监是老板的亲侄子,却是一个非会计专业的人,而且他不止监管财务部结算部,还有其他科室,他是按照自己的那套方式主要负责与挂靠我公司的那30几个人的结算,这么多年公司已经换了3任会计了,问题就是出在这所谓的财务总监上了,他的做法让各方面的账很乱,内部人员预支出去的钱无人及时要票,累计现在近600多万的预支款,好多都联系不上,既要不来钱也要不了发票,于是他就找外挂人员或者自己内部比较信任又没有买社保和交个税的人大量地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公司承担税金,让后把钱转给这些人再让他们转到出纳那边就是所谓的内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您单位在社保缴费登记后未做社保增员(参保缴费)登记,请尽快完成整改。办理指引如下:一、如果有人员参保请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请通过【社保费管理】-【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社保增员登记】进行参保;二、符合免缴费登记登记条件的(全员超龄或在其他地方参保),请通过【社保费管理】-【社保文书事项管理】-【社保业务事项申请】-【单位免参保资格管理】办理免缴费登记。 老师我们5月注册的公司 小规模纳税人 目前也没员工只有法人自己 这个社保没有人买 不管它可以吗
老师好 有第三方机构专门做残保金方案的,我们公司把钱转给他们,他们派遣残疾人到固定的园区工作,我们把工资 缴纳社保的费用给第三方机构,他们代办理,这种方案存在风险吗,残疾人不在单位上班 去他们找的指定的园区上班
老师早上好,我们用派遣方式雇佣的残疾人 在基地工作。给派遣机构的服务费和残疾人的工资社保公积金,一次性给派遣机构转过去,这些钱 我怎么记账,分录怎么写,残疾人不在单位上班,是去第三方机构管理的残联基地里面工作
请问折旧内部调整,需要再做一个分录:因为我想到每个月月末都会计提,借管理费用,贷非… 借生产成本,贷生产用设备之类,累计有增有减,对应管理费用和生产成本也想着要增减
老师好,我购买的实操课程和实操做帐都是长期有效的吗
公司发给客户的成品纸,由于一些原因造成部分纸不能用客户退货了,有退货数量也有退货金额,一般按什么去计算退纸率
老师 我想问一下,如果对道路进行路边沟泥沙清运、路面坑洼铺平、边坡垮塌清理属于什么业务
老师,我们有项目是3%的简易计税,是劳务分包,异地项目,需要在异地缴纳3%得增值税,有受到建筑服务的普通发票,之前的差额缴纳增值税是收到的普票还是转票可以递减
老师好,经营所得申报是季报,那么季报和年报都需要先做计提吧,会计分录是怎样的呢 谢谢
老师,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制造业,供应商开不了专票,只能开普票1%,可以用来当成本吗
老师,9月份单位申报社保缴纳,其中有医疗互助(个人部分)2470元,190*13人,但是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个税里面没有显示有扣除个人应负担的这个大病保险,但是工资表里扣除了个人负担的部分,这是怎么回事,因为上一个会计不干了,没交接,我也不明白,个人负担的医疗互助大病保险用不用在个税系统申报扣除
老师,我公司从抖音平台提现扣手续费6个点,是抖音平台给开发票给我们公司吧
老师,公司租地种,收到出租方打过来的粮食差价补贴如何入账?可以直接冲减租地的成本吗?
或者是我们直接给残疾人发工资 缴纳社保,残疾人去指定的园区工作,不来我们公司工作
同学你好 这个是有风险的
老师您讲讲,是法律规定要求残疾人来单位工作吗
你可以不找残疾人员工的 按要求交残保金既可以 这个不是必须非得找残疾员工
从劳动法律法规角度来看,这种模式可能涉嫌虚假用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建立真实的劳动关系,包括劳动者实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等。 比如,如果出现劳动纠纷,残疾人主张其与本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实际上其工作地点和工作安排都与本单位没有实质联系,本单位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
嗯是 正好有个机构有这个方案 看看有没有必要做这个 节税
我建议该交就交,别做这个筹划
好的谢谢有的企业做了 这也是埋个雷吧
同学你好 是的 这个是埋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