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个选。是 编号的话你要先办外经证才有。
老师我即将去建筑公司,新成立的,有关增值税问题请教一下,咨询别的建筑公司,他们说每个月控制税负率2-3%左右,来确定主营业务成本一般计税。 老师我之前在房产不了解,建筑行业这块,咨询另一个公司,他们说分包方给了发票就入成本,有的时候这个月不用交税,进项多,就留底,等到那个月收入超过了,就缴纳?我原来同事说得每个月均衡着来,我要不税务局顶上了,查账不好了。我都不知道听谁的了,没有实际账可以借鉴,老师我们地处山东!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还有我入成本科目的时候,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入什么科目!工程施工是不是老科目了,还有只要取得了进项发票我就直接入成本吗?还是按照同事说的留着均衡一下成本,每个月需要认证啊?还是按照一定完工百分比来确定成本?还是有了进项发票就入账认证,然后留底啊?那个不知道听谁的,写个公司新的,我也没有注意了,不太会弄? 老师这方面的实操吗?我看好几个实操您给我推荐下!那个际用的到的! 建筑行业控制税负率吗? 老师!如果预收了一笔建设单位给的款,用不用预交税金啊!如果不用怎么入账,如果用的话,税务申报我填到什么哪个位置啊? 就是先预付给一部分,我们建筑方如果开票给建设单位?
建筑行业,在11月份开了3个异地项目的发票给业主,其中一个项目是正常申报预缴税款; 有一个项目是在11月30日申报预缴税款了,因跨区域事项报告书搞错了,在这个月也即12月份重新办理了外管证并重新预缴所属期为11月份的税款了。前面在11月30日预缴这个项目的税款也申请了退税,且退款已回到公司了。 还有一个项目是在12月份申报预缴税款并交税了的,但所属期我选择是11月份的,因为是在11月份开的发票 最后,我刚才在填写申报11月份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时,在表四第3行的第2列和第4列填写这三个项目预缴增值税合计数。提交时不通过,提示我报表28栏分次预缴税款的金额不对!我应该怎么去填写这个金额?
异地工程项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1经营方式怎么选?附行业信息有增加了其他建筑安装,所属行业是应用软件开发。经营方式填不了建筑。 2经办人和联系人是不是最好不是同一个人,联系人是做什么用的?经办人默认是财务我了,联系人填老板适合不? 3跨区域经营地,合同上没有具体地址,那按合同要求的,发票备注的项目地址可以吗,像这样的断句“赣州市蓉江新区核心区,北临赣南大道快速路,东接蓉江二路,南临文轩路,西靠春熙路” 4合同有效期限起填签订合同日期(2023.4.28),还是填什么时候填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的日期。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承包了一个桩工程(提供3%的增值税专票),2022年12月21日万工结算的。但是我们发票还有124万未开,我们公司于2023年3月强制升入一般纳税人。 我想问几个问题? 1:现在我们可以开多少税率的发票呢?现在我们一般纳税人是9%的税率了,建筑服务。 2:这个分包项目地还有涉及到跨市级,又该怎么预交增值税呢?需要预交增值税吗? 3:我们这个现在可以按照简易计征啦开具发票吗?
老师我们是北京同市不同区的建筑服务需开票,跨地市标志那一项填:是,开具发票页面有一项: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这个必填项需要填写,我应该怎么填写?之前是没有这个必填项的。
老师,我想问一下,如果申报7-9月季度报表,这个7-9的利润表是看最后一个月的利润表上的利润金额去乘以25%去交所得税,还是分别把7月,8月,和九月分别利润表的金额相加再乘以25%得出的金额去交所得税,老师是哪种情况。
老师,招标清单,输入不含税单价,要保留两位小数吗?保留小数点跟我含税金额不一致,有差额
老师,为什么电子税务局里申报更正与作废里没有财务报表,只有企业所得税报表和增值税申报表
项目经理要给工程上的人送礼三万 这个账怎么支出去合适
老师,老板新购买了分公司,购买分公司的钱和收下它货款和固定资产的钱是可以入到购买下的分公司账上吗?还是得入总公司账上呀
请教下,工人个人给我公司提供了安装服务,我公司直接从公户转个人,还是先转老板,再由老板转个人
老师请咨询一下,我是干土建的,我给员工今年交的保险,在这前一个月我不干了,为了给我报账还不能退这个保险,然后给我干活的人给另一个老板干活受伤了,我不想用我的保险结果那个老板用保险呢怎么办呢
老师,我现在要做企业新购买下来的的公司5月到现在的财务账,公司有进销存系统但是因为新买下来的公司的公户还没办呢,所有的进出流水都是和总公司的货款混在一起存入总公司的公户里了,而且我们收款是去客户那里用个人微信或者现金收款。目前的凭证只有收据和进销存系统上的数据,我应该怎么做账呀?
老师能不能发我一份汇算清缴那一套表一般纳税人的。我想学习学习,37张表吧。学堂那里能有呢
老师,请问下,车辆购置税,是由公司帮客户缴纳吗?还是客户自己去税务局缴税呢?
外经证怎么打
你好你可以看下税务局的这个流程。 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stsw_xdjczzy_zhbll/2024-04/29/content_2a605659a0564f02bf9193c92205364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