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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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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静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7
解题: 1.25w
引用 @ C.c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土地入股会计分录要怎么写?
你好!借: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
76楼
2022-12-22 06: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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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回复陈静老师 那怎么入土地成本?
2022-12-22 07:08:58
陈静老师:回复C.c你好!新的问题请在新的网络链接中提交,谢谢。
2022-12-22 07:26:20
钟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4.98
解题: 3.91w
引用 @ warm-时光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2020年3月份计提了10万,2020年4月缴纳5万,政策优惠了5万,这优惠的5万怎么做分录呢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营业外收入-税收减免
77楼
2022-12-22 07: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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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m-时光:回复钟存老师 还有应按万分之五缴纳5万印花税,最后按万分之三缴纳了3万,当时计提的是5万,缴纳分录怎么做
2022-12-22 07:22:20
钟存老师:回复warm-时光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营业外收入-税收减免
2022-12-22 07:36:31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62.49w
引用 @ 加油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一般计税,土地出让金扣除的会计分录
借;开发成本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78楼
2022-12-22 07: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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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8
解题: 47.45w
引用 @ 无用的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又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去后得到的收入计入哪个科目?开发成本怎么处理,求详细会计分录
你好,这个可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的
79楼
2022-12-23 06: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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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霞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3.28w
引用 @ 简静优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除了缴纳土地使用税,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你好,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的。
80楼
2022-12-23 06: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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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11w
引用 @ 叶子 发表的提问: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可以计提吗?(小企业会计准则)
你好,是需要计提的,现在用税金及附加计提。
81楼
2022-12-23 07: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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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回复月月老师 可为什么有的说直接缴纳不用计提?有相关的规定吗?
2022-12-23 07:49:42
月月老师:回复叶子你好,是需要计提的,用税金及附加。
2022-12-23 08:01:07
宇飞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1.4w
引用 @ 雨诗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计算?
你好,按照未交房的面积占可售面积的比例乘以土地面积再乘以土地使用税税率。
82楼
2022-12-24 06: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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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飞老师:回复雨诗你好,按照未交房的面积占总可售面积的比例乘以土地面积再乘以土地使用税税率。比如未交房10000平方,项目原来总的可售面积100000平方,则未交房占比10%,假设土地面积30000方,单位税额2元,则土地使用税就是30000*10%*2=6000
2022-12-24 07:30:07
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5.00
解题: 2.42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如何计算缴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从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签订后就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而在每期开发项目建成进行预售或销售后,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是逐渐减少的,直到销售完毕,纳税义务也就终止。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计税依据和纳税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虽只规定纳税义务时间,但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上的土地面积是经国土部门确定有关单位组织测定的。
83楼
2022-12-24 06: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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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老师
职称:中级职称
4.97
解题: 7.38w
引用 @ 一花一世界 发表的提问:
非房地产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和房屋,计算土地增值税,能否扣除契税?
您好,契税是购买方交的
84楼
2022-12-24 07: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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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花一世界:回复文老师 买房购买时有交的契税呀?
2022-12-24 07:32:54
文老师:回复一花一世界您好,这是可以扣除的,是进承担买房成本的
2022-12-24 07:51:09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8
解题: 47.45w
引用 @ 柠檬树 发表的提问:
请地产会计回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核减,申报时选哪个政策?
同学你好 这个各地政策不一样的
85楼
2022-12-24 07:18:00
全部回复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62.49w
引用 @ 平淡的飞鸟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应该计入哪个科目?分录怎么做
你好 借:税金及附加      ,   贷: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借:应交税费—土地使用税   , 贷:银行存款
86楼
2022-12-25 06: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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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淡的飞鸟:回复邹老师 土地使用税不属于开发成本吗?不用放到成本里面吗/
2022-12-25 06:59:11
邹老师:回复平淡的飞鸟你好,土地使用税是一种税款,不计入成本核算的 
2022-12-25 07:10:47
佟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3.68w
引用 @ 茉莉45ghh8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中土地使用税能计入土地开发成本吗?
你好,不能计入开发成本,要计入税金及附加
87楼
2022-12-25 06: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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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45ghh8:回复佟老师 那是计入管理费用吗?
2022-12-25 07:11:52
佟老师:回复茉莉45ghh8不是,计入税金及附加
2022-12-25 07:22:18
俞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4.95
解题: 0.71w
引用 @ youle张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如何做分录?取得当月将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给子公司如何做分录?
(1)借:开发成本。 (2)贷:银行存款(等) 取得当月将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给子公司 借营业外支出 贷开发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88楼
2022-12-25 07: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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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le张:回复俞老师 无偿转让给子公司的也需要交增值税吗?
2022-12-25 08:00:46
俞老师:回复youle张无偿转让给子公司的需要交增值税
2022-12-25 08:30:12
youle张:回复俞老师 好的,谢谢
2022-12-25 08:43:28
俞老师:回复youle张不客气,帮忙给个五行好评
2022-12-25 09:10:57
youle张:回复俞老师 那这个增值税以子公司名义代缴可以吗
2022-12-25 09:34:33
俞老师:回复youle张是的,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2022-12-25 09:47:27
文老师
职称:中级职称
4.97
解题: 7.38w
引用 @ 默默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为建售楼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怎么做分录?
您好,属于自用的,那就是无形资产,属于房地产开发的,那就是开发成本
89楼
2022-12-25 07: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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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默:回复文老师 售楼部是自用的,取得土地的时候已经建着售楼部了(土地已经在开发了),问取得土地时入什么科目,请问分录怎么做?
2022-12-25 07:39:07
文老师:回复默默自用的那就是计入无形资产
2022-12-25 07:49:09
默默:回复文老师 不用转入在建工程吗?
2022-12-25 08:07:17
默默:回复文老师 无形资产的话得当月就开始摊销了吗?摊销费用记入管理费么?
2022-12-25 08:23:26
文老师:回复默默是的,记入管理费用的
2022-12-25 08:42:38
文老师:回复默默哦,你是用于售楼处的,也可以是销售费用
2022-12-25 09:12:19
靖曦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1
解题: 0.71w
引用 @ 冬天怕冷夏天怕热,幼稚鬼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税在税款的计算方面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其计算公式仍然为: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适用税率。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作了明确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如果硬要说有什么不同,那么就是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上的区别,即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建造商品房的土地曾经有过一定的税收优惠。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89〕地字第140号)曾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但鉴于其在商品房出售之前纳税确有困难的具体情况,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征地后商品房在建期间占用的土地(有偿转让使用的除外),暂缓征收土地使用税。对建成后的商品房占地及院落,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土地使用税。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占地及院落,应按规定征收土地使用税。在商品房出售后,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归属情况划分征免。 不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地方税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税函〔2007〕629号)已经明确规定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这一优惠,因而,自2007年6月11日起,也就是上述文件发布之日起,房地产开发公司征地后商品房在建期间占用的土地也必须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90楼
2022-12-26 06: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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