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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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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老师
职称:中级职称
4.97
解题: 7.38w
引用 @ 向阳 发表的提问:
您好,老师。房地产开发企业兼营物业投资管理,在会计上如何核算,税务上如何处理?
您好,这两大模块税率不同,需要分开核算,您可以设置科目的时候设置为主营业务收入-房地产,主营业务收入-物业,主营业务成本-房地产,主营业务成本-物业。
16楼
2022-12-04 13: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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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4.98
解题: 2.4w
引用 @ 紫莜兔 发表的提问:
学习完整的房地产财务流程,可以找了二天,发现一个上面只有二节课就没有了,还有一个任老师的也只讲到房地产开发成本核算,后面就没有再更新了,现在我该怎么办,当时试学时就是看到那个只有二节课的标题是房地产财务全流程我才报名的,说是交了钱可以看全部课程,结果交了钱,后才发现一共就二节课,这不是骗人吗,强烈要求给课程补全。
好的,帮你把建议反馈到学堂。
17楼
2022-12-04 14: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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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莜兔:回复方老师 我大致看了一下,原来不是只房地产不全,是没有几个视频是全的,标题都很诱人可是点开后里面都没有几节课程,真搞不懂,为什么要这样呢,欺骗广大消.费者,损害自己的信誉,你们自己企业能够长久吗,我再看二天,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到天猫上退货,并且要给学堂这种卑劣的行为揭发出来,太可气了。
2022-12-04 15:02:45
紫莜兔:回复方老师 这几天我的感觉就是一下子被丢到一个大果园里,看到处都是硕果累累,就等着我去摘,可是真去摘时才发现没有几个是成熟的,要不就是烂的,老师你能体会这种感受吗,请抓紧时间帮我解决,尽快向学堂反映给真操实帐里那些各行业账的视频给补全了。
2022-12-04 15:31:43
方老师:回复紫莜兔好的,我会及时反馈,但可能要等节后回复你。
2022-12-04 15:49:52
家权老师
职称:税务师
4.97
解题: 19.32w
引用 @ 左边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财务方面要注意些什么?
一)凡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应办理清算土地增值税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未预征土地增值税税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均适用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新办法。 (二)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以纳税人初始填报的《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中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对象,对一个清算项目中既有普通标准住宅工程又有其他商品房工程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 (三)纳税人在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手续时应在报送有关资料的同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标准格式见附件1)。 (四)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 1、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纳税人应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 (1)全部竣工并销售完毕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2)整体转让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4)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 纳税人开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在整个预(销)售的房地产开发建筑面积达到可销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85%(含)以上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纳税评估发现问题后,认为需要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五)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未出售前先自用或出租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不再列入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范围,应按照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政策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六)凡符合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纳税人,应在90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清算税款申请,并据实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表》(见附件2),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后,即可办理竣工清算税款手续。 (七)对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见附件3)并送达纳税人。纳税人应在接到《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表》报送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后,在90日内办理清算税款手续。 (八)纳税人在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手续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清税项目资料,并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材料清单》(见附件4)。须提交的有关资料如下: 1、项目竣工清算报表,当期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损益表、主要开发产品(工程)销售明细表、已完工开发项目成本表)等。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地价款有关证明凭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 4、清算项目的预算、概算书、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 5、能够按清算项目支付贷款利息的有关证明及借款合同。 6、销售商品房有关证明资料,以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并加盖公章的形式 ,内容包含:销售项目栋号、房间号、销售面积、销售收入、用途等。 7、清算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8、清算项目的销售许可证。 9、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完税凭证,包括:已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10、《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11、《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 12、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的证明资料等。 (九)纳税人应准确、据实填写各类清算申报表和相关表格;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进行清算鉴证的,在《鉴证报告》中应详细列举清算项目的收入、扣除项目和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相关鉴证信息。 (十)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向纳税人开具《土地增值税清算受理通知书》(见附件5)交纳税人转入审核程序。对纳税人提交的清税资料不完整、《鉴证报告》内容不规范、审计事项情况不清楚的,应退回纳税人重新修改《鉴证报告》或补充资料,并向纳税人开具《土地增值税清算补充材料通知书》(见附件6)交纳税人,待清算资料补充完整后,重新办理税款清算手续。 (十一)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纳税人清算申请之日起90日内完成清算审核工作,不含纳税人应税务机关要求的补正资料时间。 (十二)对于清算项目销售收入的确定,是指销售商品房所取得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商品房用于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发生所有权属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取得其收入确定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按照当期同类区域、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核定。 对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无法提供收入资料或提供收入资料不实造成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收入确定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照上述方法的市场价格核定。 (十三)对清算项目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计算,发生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应按实际发生额确认扣除;对纳税人无法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各项预提(或应付)费用不得包括在扣除项目金额中。 (十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供清算项目扣除项目金额的合法有效凭证,方可据实扣除项目金额的范围如下: 1、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2、纳税人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土地征用费用、耕地占用税、拆迁地上地下建筑物和附着物的拆迁费用、解决拆迁户住房和安置被拆迁者工作的安置及补偿费用等支出。 3、纳税人在销售房地产过程中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十五)对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开发成本)中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以下简称四项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对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税务机关应按核定办法扣除: 1、无法按清算要求提供开发成本核算资料的; 2、提供的开发成本资料不实的; 3、发现《鉴证报告》内容有问题的; 4、虚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 5、对于四项费用每平方米建安成本扣除额,明显高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分类房产单位面积建安造价表》中公布的每平方米工程造价金额,又无正当理由的。 (十六)对于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扣除范围确认,以房地产开发中必须建造、但不能有偿转让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公共事业设施所发生的支出确定。非营利性的社会公共事业设施主要是指:物业办公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居委会、派出所、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医院、邮电通讯、自行车棚、公共厕所等。由于各开发项目配套设施情况不同,必须先确定允许扣除的配套设施面积后再计算分摊。 对于成片开发分期清算项目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在先期清算时应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分摊。 对于后期清算时实际支付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分摊比例大于前期的金额时,允许在整体项目全部清算时,按照整体项目重新进行调整分摊。 (十七)对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扣除的确定,凡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中能够按清算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计算扣除。 对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不能按清算项目计算分摊或提供金融机构利息证明的,利息不能单独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采用按率扣除的方法,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进行计算扣除。 (十八)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要做好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管理工作,认真查验和审核清算企业报送的《鉴证报告》内容及相关资料,在审查清算项目过程中因鉴证事项或其他问题需要纳税人进一步补充与清算项目相关的证明资料时,决定暂停清算,应向纳税人开具《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止核准通知书》(见附件7),待纳税人重新补充证明资料后,再办理税款清算手续。对纳税人不能按主管税务机关规定期限提交补正材料的,应将清算项目资料移交给税务稽查部门,由稽查部门进行清算工作。 (十九)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经过清算审核后,对清算项目需要进行纳税评估的,应将全部资料移交纳税评估部门进行清算评估工作,经过纳税评估后,决定对纳税人申请的清税项目不予核准,需转入检查程序进行检查的,应向纳税人开具《土地增值税清算终止核准通知书》(见附件8)送达纳税人,并将全部清税资料移交稽查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稽查检查工作。 (二十)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在清算项目审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的之一的,应将全部资料移交纳税评估或稽查部门进行清算工作。 1、纳税人办理清税时,报送的《鉴证报告》内容不规范,退回重报后,《鉴证报告》仍不符合要求的; 2、纳税人办理清税时,提供《鉴证报告》需要退税的; 3、纳税人未按土地增值税政策规定预缴税款的。 (二十一)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在清算审核、纳税评估、稽查检查工作中,发现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确定的销售收入进行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财务帐簿未设置的;或虽设置财务帐簿,但帐目混乱,销售收入、成本材料凭证残缺不齐,难以确定销售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2、擅自销毁帐簿的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3、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清算的; 4、纳税人未如实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二十二)对清算项目通过审核后,需要进行核定征收的;或通过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纳税评估或稽查检查需要进行核定征收的,应向纳税人开具《土地增值税清算终止核准通知书》和《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通知书》(见附件9)送达纳税人。 (二十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专项鉴证业务,可由纳税人委托具有主管部门批准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 (二十四)中介机构对清算项目的总体基本情况、不同用途的面积划分情况、所涉及的销售收入、成本及费用等情况进行鉴证并说明情况。中介机构应按税务机关规定的《鉴证报告》范本和内容对鉴证情况出具《鉴证报告》,供税务部门参考,并接受税务机关要求提供清算项目鉴证工作底稿的查验核实工作。 (二十五)对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经税务机关审核退回后,仍未达到清算要求的,将不允许再从事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工作。 (二十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存在未及时、如实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提供虚假纳税资料、偷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六十三条、六十四条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十七)税务机关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中,一经发现中介机构违反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出具虚假鉴证报告,造成纳税人少缴、未缴土地增值税的,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应对违纪单位进行通报,凡对被通报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在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时均不予认可。 (二十八)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 附件一:《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附件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表》 附件三:《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 附件四:《土地增值税清算材料清单》 附件五:《土地增值税清算受理通知书》 附件六:《土地增值税清算补充材料通知书》 附件七:《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止核准通知书》 附件八:《土地增值税清算终止核准通知书》 附件九:《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通知书》 二、商品住宅土地增值税核定扣除项目金额标准有关问题的新规定 (一)此规定适用于对商品住宅项目清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以下简称四项成本)”的金额标准核定。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的四项成本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但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核定扣除: 1、无法按清算要求提供开发成本核算资料的; 2、提供的开发成本资料不实的; 3、发现《鉴证报告》内容有问题的; 4、虚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 5、清算项目的四项成本扣除额明显高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商品住宅单位面积建安造价扣除金额标准,又无正当理由的。 (三)对于高层商品住宅(7层以上)单位面积建安造价允许扣除金额标准为每平方米2263元;多层商品住宅(7层及以下)单位面积建安造价允许扣除金额标准为每平方米1560元。 (四)对于不同竣工年代的商品住宅项目,可以按照《分类房产单位面积建安造价年度修正系数表》进行相应系数修正。 (五)核定四项成本应先将清税项目的高层与多层房屋分别对照适用的核定建安造价金额,确定四项成本的扣除金额。具体计算公式为: 核定扣除的四项成本=建安造价×清算建筑面积×年度修正系数 (六)本规定中单位面积建安造价金额和年度修正系数参照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定额标准,结合专家经验和市场状况制订,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根据情况不定期进行调整。
18楼
2022-12-04 15: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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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梁老师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房地产开发企业把工程发包给建筑公司建,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是以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和相对应的发票记开发成本吗?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会写明每个成本核算对象的建造成本是多少吗?
你好,同学。 是的,这计开发成本处理。需要的
19楼
2022-12-04 16: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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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财务猿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和建筑企业签订的甲供材合同,建筑企业可以采用简易计税办法核算,那么房地产企业是否也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核算呢?建筑企业采用简易计税核算,到时候可以开专业发票给房地产企业吗?
可以的,可以开
20楼
2022-12-04 17: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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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6
解题: 19.99w
引用 @ 瑞雪纷飞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我房地产企业,地库以单独核算,划为企业固定资产,我以出租形式收回租赁收入。那么财务怎么核算,
财务的话就只能以租金确认收入,结转成本,每个月的折旧就是成本
21楼
2022-12-04 17: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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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雪纷飞:回复朴老师 那.么收入怎么计算税费,
2022-12-04 17:46:50
朴老师:回复瑞雪纷飞按照租赁服务的税率来计算
2022-12-04 18:16:23
瑞雪纷飞:回复朴老师 麻烦给我举例,实操账务处理,
2022-12-04 18:46:04
朴老师:回复瑞雪纷飞你按照你的收入开的票来确认的,税率是9个点的,不含税额是100元的话,那就是100乘以9%
2022-12-04 19:13:57
瑞雪纷飞:回复朴老师 与折旧结转成本吗?
2022-12-04 19:36:45
朴老师:回复瑞雪纷飞每月的折旧就是你的成本
2022-12-04 20:01:09
方亮老师
职称:税务师,会计师
4.98
解题: 1.83w
引用 @ 賬房~姑娘 发表的提问:
下列关于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A.企业购入的持有以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B.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的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作为存货核算C.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的用于建造自用办公楼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D.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的用于建造自用厂房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您好, 这四项都正确。
22楼
2022-12-04 17: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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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房~姑娘:回复方亮老师 那为什么我全选了却是错的,在题库章节练习
2022-12-04 17:52:03
方亮老师:回复賬房~姑娘这四项应该都是正确的,把答案解析截图过来。
2022-12-04 18:18:45
賬房~姑娘:回复方亮老师 好的
2022-12-04 18:45:39
賬房~姑娘:回复方亮老师 您看,我全选了就是错的,都看不懂
2022-12-04 19:12:46
方亮老师:回复賬房~姑娘参考答案写的ABCD啊,这四项都是正确的。
2022-12-04 19:25:39
賬房~姑娘:回复方亮老师 那为什么提示我那道题是错的
2022-12-04 19:44:47
方亮老师:回复賬房~姑娘有可能是软件设计的瑕疵,这四道题都是对的,不用管的。
2022-12-04 20:09:50
賬房~姑娘:回复方亮老师 好的,谢谢老师
2022-12-04 20:33:30
方亮老师:回复賬房~姑娘不客气,后续遇到问题可以随时咨询。
2022-12-04 20:51:24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昏睡的黑夜 发表的提问:
我们是房地产开发商,请教棚改项目具体会计核算
你好,同学。 棚改项目的核算你还是按正常的地产项目处理。 只是说这里涉及到相关的补偿,你计递延收益处理就可以的
23楼
2022-12-04 17:4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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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6
解题: 19.99w
引用 @ 柠檬树 发表的提问:
请地产会计回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核减,申报时选哪个政策?
同学你好 这个各地政策不一样的
24楼
2022-12-04 18: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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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64w
引用 @ 酷酷的眼神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三个项目,本月支付的开发设计费无法区分具体那个项目,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借;开发成本——某某项目 贷;银行存款 你需要确定一个标准在不同项目之间分配的
25楼
2022-12-04 18: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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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5.00
解题: 2.42w
引用 @ 沉默的豌豆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的特点
第一讲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的特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业务房地产是房产与地产的总称。房地产开发可将土地和房屋合在一起开发,也可将土地和房屋分开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就是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它既是房地产产品的生产者,又是房地产商品的经营者。进行的主要业务有: 1.土地的开发与经营。企业将有偿获得的土地开发完成后,既可有偿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也可自行组织建造房屋和其他设施,然后作为商品作价出售,还可以开展土地出租业务。 2.房屋的开发与经营。房屋的开发指房屋的建造。房屋的经营指房屋的销售与出租。企业可以在开发完成的土地上继续开发房屋,开发完成后,可作为商品作价出售或出租。企业开发的房屋,按用途可分为商品房、出租房、周转房、安置房和代建房等。 3.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的开发。 4.代建工程的开发。代建工程的开发是企业接受政府和其他单位委托,代为开发的工程。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特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生产经营与施工企业不同。其经营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开发经营的计划性。企业征用的土地、建设的房屋、基础设施以及其他设施都应严格控制在国家计划范围之内,按照规划、征地、设计、施工、配套、管理“六统一”原则和企业的建设计划、销售计划进行开发经营。 2.开发产品的商品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产品全部都作为商品进入市场,按照供需双方合同协议规定的价格或市场
26楼
2022-12-05 10: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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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5.00
解题: 2.42w
引用 @ 沉默的豌豆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付工程款如何核算
因《企业会计制度》尚无专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实务中账务处理多参考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其开发项目属于存货,其预付款用到的科目有预付账款和开发成本两个科目。   预付账款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工程合同规定预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款和备料款,以及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购货款。   开发成本科目核算企业在土地、房屋、配套设施和代建工程的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等。
27楼
2022-12-05 10: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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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6
解题: 19.99w
引用 @ 张文华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房地产开发的会计主要做那些工作,房地产开发属于发包人吗?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怎么核算
同学你好 1、进行公司项目收入、支出及成本费等财务核算,对公司项目的经营活动、往来款项、财产物资如实进行全面的记录、反映、监督;   2、接受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及时、准确提供所需的各项资料,与各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及协调;   3、现金及银行收付处理,制作记帐凭证,银行对帐,单据审核,开具与保管发票;   4、负责与银行、税务等部门的对外联络。   二、 1 建设项目投资估算 (一)建设项目总投资构成: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期借款利息和流动资金三部分。 固定资产投资是指项目按拟建规模,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内容进行建设所需的费用;建设期借款利息是指企业为建设项目进行建设投资借款和流动资金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流动资金是指为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占用的全部周转资金。 建设项目总投资形成的资产分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流动资产。 2 房地产项目投资与总成本费用估算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与成本费用的相关概念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特点:三种经营模式,出售、出租和自主经营。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总投资 房地产开发项目总投资包括开发建设投资和经营资金两部分。 1、开发建设投资是指开发期内完成房地产产品开发建设所需投入的各项成本费用。包括土地费用、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开发间接费、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开发期税费、其他费用以及不可预见费等 2、经营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 (三)开发产品成本 开发产品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从财务角度,这些成本可按用途分为:土地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等。 而在核算上又可划分为:开发直接费(包括土地费用、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和开发间接费(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开发期税费、其他费用以及不可预见费等)。亦可开发成本和开发费用进行分类。 开发成本包括土地费用、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其他费用、开发期税费、不可预见费。 开发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例6-1:某开发商在广州开发一个项目,总建筑面积157,349平方米,其中住宅135,049平方米,商铺5,300平方米,会所17,000平方米。住宅全部销售,商铺用于出租,会所自己经营。该项目总投资70,794万元,其中开发建设投资70,644万元,由开发产品成本65,644万元和自营固定资产(会所)5,000万元组成。会所投入运营时需投入经营资金150万元,在项目结束时(预计38年后)一次收回。则开发项目总投资构成如图6-1所示: 如果项目只有租售部分无自营部分,那么其总投资就只有65,644万元,不包括自营固定资产(会所)的5,000万元和经营资金150万元。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总成本费用构成估算 1、土地费用估算 (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的底价估算一般可参照政府同期出让的类似地块的出让金数额并进行时间、地段、用途、临街状况、建筑容积率、土地出让年限、周围环境状况及土地现状等因素的修正得到;也可以依据城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城市基准地价或平均标定地价,根据项目用地所处的地段等级、用途、容积率、使用年限等项因素修正得到。土地有偿出让的方式包括拍卖、招标与协议。 (2)土地征用及拆迁安置补偿费 新条例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的金额,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实行产权调换的,应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3)土地转让费 土地转让费是指土地受让方向土地转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依法通过土地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给其他合法使用者。 (4)土地租用费 土地租用费是指土地租用方向土地出租房支付的费用。在房地产开发投资中不多见,但在房地产置业投资中(如购入酒店以作出租经营之用时)经常采用。 (5)土地投资折价 非常常见的合作开发项目的模式。 2、前期工程费 前期工程费主要包括开发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测以及“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工程费支出。 (1)项目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所需的费用一般可按项目总投资的一个百分比估算。一般情况下,规划及设计费为建安工程费的3%左右,可行性研究费占项目总投资的0.1%—0.3%,水文、地质勘探所需的费用可根据所需工作量结合有关收费标准估算,一般为设计概算的0.5%左右。 (2)“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费用,主要包括地上原有建筑物、构筑物拆除费用、场地平整费用和通水、电、路的费用。这些费用的估算可根据实际工作量,参照有关计费标准估算。一般为设计概算的0.35%。 3、基础设施建设费 基础设施建设费又称为红线内外工程费,是指建筑物2米以外和小区规划红线以内的各种管线和道路等工程的费用,主要包括供水、供电、道路、绿化、供气、排污、排洪、电讯、环卫等设施的建设费用以及各项设施与市政设施干线、干管和干道的接口费用。 基础设施费通常采用单位指标估算法来计算。粗略估算时,则各项基础设施工程均可按建筑平方米或用地平方米造价计算。 4、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直接用于工程建设的总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结构、建筑、特殊装修工程费)、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给排水、电气照明、电梯、空调、煤气管道、消防、防雷、弱电等设备及安装)以及室内装修工程费用等。 5、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公共配套设施费是指居住小区内为居民服务配套建设的各种非营业性的公共配套设施(又称公建设施)的建设费用。主要包括居委会、派出所、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厕所、停车场等。 6、开发间接费 开发间接费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属独立核算单位在开发现场组织管理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和其他费用等。 7、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房地产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房地产项目的开发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工会经费、业务接待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企业管理用房)、车船使用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等各种费用。 管理费用可按项目投资或前述1—5项直接费用为基数,取一个百分比计算。这个百分数一般为3%。 8、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借款和债券的利息、金融机构手续费、保险费、融资代理费、外汇汇兑净损失以及企业为项目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长期借款利息、流动资金借款利息的计算详见“借款还本付息估算”。利息外的财务费用可按利息10%估算。 9、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开发项目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或委托销售代理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如下三项。 (1)广告宣传及市场推广费 约为销售收入的2%—3%(住宅销售物业较高,写字楼物业较低) (2)销售代理费 约为销售收入的1.5%—2% (3)其他销售费用 约为销售收入的0.5%—1% 以上各项合计,销售费用约占到销售收入的4%—6%。 10、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主要包括临时用地费和临时建设费、工程造价咨询费、总承包管理费、合同公证费、施工执照费、工程监理费、竣工图编制费、工程保险费等。这些费用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费率估算,一般约占投资额的2%—3%。 11、开发期间税费 开发项目投资估算应考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所负担的各种税金和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征收的费用。在一些大中城市,这部分税费已成为开发建设项目投资构成中占较大比重的费用。各项税费应当根据当地有关法规标准估算。以广州为例,这些税费一般包括: (1)配套设施建设费(小区建安造价的5.5%,单体11%) (2)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按总投资额30%-5%计征,目前暂停征收) (3)土地使用税 (4)建筑工程质安监督费 (5)供水增容费(已免征) (6)供电增容费(已免征) (7)物业管理基金(按售价2%计收,用于出租的物业,开发商交,用于出售的,买家交) (8)其他 12、不可预见费 不可预见费包括备用金(不含工料价格上涨备用金)、不可预见的基础或其他附加工程增加的费用、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增加的费用。它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前述各项费用估算的准确程度,以上述各项费用之和为基数,按3%—5%计算。 如果是开发项目完成后出租或自营的项目,还应估算下列费用: 13、运营费用 运营费用是指房地产项目开发完成后,在项目经营期间发生的各种运营费用。主要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14、修理费用 修理费用是指以出租或自营方式获得收益的房地产项目在经营期间发生的物料消耗和维修费用。
28楼
2022-12-05 10: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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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11w
引用 @ 城6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将持有自备增值的土地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那做为什么核算呢?
你好,是作为存货核算的。
29楼
2022-12-05 11:22:28
全部回复
老刘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6
解题: 0.88w
引用 @ 青青草 发表的提问:
财务费用中的借款利息计入开发成本吗?——房地产开发企业
对,记入开发成本。。。
30楼
2022-12-05 11: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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