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在的 什么问题
累计折旧一定要有残值?
床折旧多少年、办公桌折旧多少年
2.6业务71:31日,收到政府拨付的公司因遭受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补偿款。(原始凭证:银行电子回单)工作流程:业务会计填制记账凭证一财务主管审核记账凭证一期末财务主管编制期末汇总表一共享会计登记日记账。业务会计一××:财务主管审核无误后,期末根据记账凭证,登记银行存款明细账。财务主管一××:负责审核该笔记账凭证并盖章,期末负责编制科目汇总表。同时,财务主管要及时指导、管理、监督、协调财务部下属人员的业务工作,使每笔经济事项得到及时、准确、规范的账务处理。共享会计一××:审核业务会计的记账凭证无误后,再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成本会计一××:根据付款申请单填制记账凭证,并将记账凭证交由财务主管审核货币资金业务这样对吗
老师好,进口企业,入库和支付的汇兑损益怎么记账?比如入库时候汇率是7,外币10欧元。支付时候汇率是8,外币10欧。 汇兑损益的分录是?
单位购买空调分录怎么写?
单位买的床分录怎么写?折旧怎么写?老板午休的
财务主管、业务会计、共享会计、成本会计记账凭证中主管、记账、复核、制单分别填哪个
老师好:有新增值税法的资料吗?
眼镜生产销售企业,分内帐与外帐,内帐上存在大量销售给个人末开票,但这公司老板又以自己名义成立了几个关联公司(把销售给个人的一部分收入开给关联公司,也是为了更好的从银行借贷), 2.去年底被查岀违规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被补交了5年的税(近100万) 3.公司没有进销存系统,又有好些从个体户买入材料没发票。外帐材料成本都是都是估的。另外因为好些销售给个人的没开票,销售成本也没法列支。也是乱做的 导致帐面存货达7000多万的,欠老板娘个人3000多万, 4.资金很紧张,老板娘想二套帐并一套帐 问我怎么做? 如果成立个体工商户,把这些没材料发票的和销售给个人的都放入个体户可不可行?个体户不能自己生产吧? 要降库存
老师,情况是这样的,就是发现24年有几笔账未录入,今年把24年未录入的几笔账录进去,还有改正了一些错误的分录后,导致资产负债表数据变化(正确的资产表的资产是10万,原来的资产是5万),然后为了保持账表统一,在12月末做了一笔分录借:银行存款5万,贷:应付账款5万。但是做的这笔分录就没有依据没有原始凭证了。然后25年冲销掉,让账回到正确轨道上,这样处理可以吗?
老师你好,请问我们的向全资公司借款2000万,转为资本金,后续再减资1000万,有没有什么影响?这种算债转股吗?
从全资子公司借款 2000 万转为资本金,属于债转股。后续减资 1000 万,会产生以下影响: 对公司的影响:减资可能降低公司信用评级,影响与供应商、客户的合作及融资,还可能导致资金实力减弱,影响日常运营和发展计划。 对股东的影响:股东股权比例可能变化,股权价值相应降低,在公司出现债务问题时,股东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金额相应减少。 对债权人的影响: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可用于清偿债务的资产相应减少,债权人债权实现的风险增加
五、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 有这个guidinhma
有这个规定吗?其实减资预防的是什么
有上述规定,它们出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34 号) 。 减资在税务处理上做这样的规定,主要作用如下: 防止企业避税:明确投资收回、股息所得和投资资产转让所得的划分,能防止企业通过不合理减资来操纵利润,规避股息红利的企业所得税。因为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免税的,而投资资产转让所得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可以保证国家税收收入。 规范税务处理:统一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方式,使企业和税务机关在执行时有明确依据,避免因处理方式不一致产生的税企争议。 准确核算所得:规定被投资企业亏损处理方式,能保证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正确核算各自的应纳税所得额,防止投资企业利用被投资企业亏损不合理减少自身应纳税所得额 。
可以举个例子吗?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这两段不是太明白
第一段:股息所得与投资资产转让所得的确认 假设 A 公司对 B 公司投资,投资成本为 1000 万元,占股 40%。后来 B 公司决定减资,A 公司按比例减少实收资本 400 万元。减资前,B 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500 万元,累计盈余公积为 300 万元。 计算股息所得 按照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股息所得 =(累计未分配利润 + 累计盈余公积 )× 减少实收资本比例 =(500 + 300)× 40% = 320(万元),这部分 320 万元确认为股息所得。 计算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A 公司减少实收资本 400 万元,减去股息所得 320 万元,其余部分 400 - 320 = 80(万元),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第二段:被投资企业亏损处理 假设 C 公司投资 D 公司,投资成本为 800 万元。D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当年发生亏损 200 万元。 根据规定,D 公司作为被投资企业,这 200 万元的经营亏损,由 D 公司按规定自行结转弥补,比如用以后年度实现的盈利来弥补亏损。 而 C 公司作为投资企业,不能因为 D 公司的亏损,就调整减低其对 D 公司 800 万元的投资成本,也不能把 D 公司的亏损确认为自己的投资损失,不能在计算自身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部分亏损。
我待会分析一下,那总的来说无论是债转股还是直接增资然后减资,无论是盈利还是亏损有会什么限制吗
同学你好 对的是这样的
是没有限制吧?而且计算的这些所得需要交税吗
嗯 这个没有利润就不用交税
那如果有利润呢?按多少交税?而且债转股减资和直接注资再减资,操作上一样吗?
同学你好 对的 是一样的
股息所得和转让所得要交多少税?
同学你好 百分之二十的哦
股息所得不是免税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可以作为免税收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规定:“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号)规定:“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和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作为其免税收入。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的投资者从该居民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根据实施条例第七条第(四)款的规定,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当征收企业所得税;该权益性投资收益中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和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的部分,可作为收益人的免税收入。”
外资企业撤资有什么影响吗?要交所得税
外资企业撤资可能产生多方面影响,在所得税缴纳上也有相应规则: 影响 对企业自身:资金减少可能影响企业资金流动性和正常运营,比如无法按计划开展业务、偿还债务能力下降等;企业信誉可能受损,影响与供应商、客户的合作关系以及未来融资能力 ;若撤资规模大、速度快,可能导致企业人心不稳,影响员工士气和工作效率。 对市场:可能引发市场对该行业或地区经济前景的担忧,影响投资者信心;若外资企业在行业内有重要地位,其撤资可能改变市场竞争格局,影响上下游企业的业务往来 。 对经济环境:大量外资企业撤资可能导致资本外流,影响国际收支平衡;减少就业机会,增加就业压力。 所得税缴纳 外资企业撤资时,所得税缴纳需区分情况: 法人股东撤资: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回,不涉及企业所得税;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确认为股息所得,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股东撤资:撤资收回金额大于投资成本,按照 “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 — 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撤资收回金额偏低却无正当理由,税务局有权核定股权转让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撤资收回金额小于投资成本,但有正当理由,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如果外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十年且此前享受过 “两免三减半” 等定期减免税优惠,撤资时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