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建筑工程公司在浙江,然后现在在福建承包了一个几年的工程,可以不在福建当地设立一个分公司,但工人社保这块可以保在福建甲方公司然后每个月工程款里他们把社保总金额扣除后结算么?因为没有设立公司所以社保自己参保不了,还是这些来福建干活的工人只能参保回浙江总公司?那参保浙江总公司的话出了工伤事故是要去浙江的社保局处理吧?

2025-08-03 10:4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8-03 10:47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8-03 10:47

您好,浙江公司在福建承包工程,必须在福建当地按项目交工伤保险,不能在浙江总公司交,也不能让甲方代缴。没分公司也能办,提供工程合同和营业执照就行,一次性缴费。工人出了工伤,直接在福建认定和报销。 如果没在福建交工伤保险,工人受伤了公司得自己赔全款。建议再买个商业保险(如雇主责任险)当补充,但工伤保险必须交。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你这里按实际工资和社保入账处理。 交的社保正常计社保费用,工资正常计提发放处理就是了。
2019-12-06
你好,同学。 那你可以考虑这部分人员外派给子公司,这样由子公司承担相关 工资费用 
2020-11-27
同学你好 那你们劳务公司也得给他交社保呀 2.这个按月计提申报才行,工资不发计入其他应付款 借的钱冲减往来 3.尽量多找材料和机械租赁的发票
2022-02-22
同学你好,总分公司代缴社保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内部往来核算 如果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主体,所得税执行汇总纳税原则,只需做好内部往来核算。例如,总公司代缴社保后,将代缴的社保费用记录在“其他应收款”科目,分公司收到总公司的代缴通知后,将该费用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分公司向总公司支付款项时,冲减“其他应付款”,总公司收到款项后,冲减“其他应收款”。 费用分摊 若总分公司之间有明确的费用分摊协议,可以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或方法,将社保费用在总分公司之间进行分摊。总公司在支付社保费用后,根据分摊协议,将分公司应承担的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同时减少相应的费用科目。分公司收到总公司的分摊通知后,将该费用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科目,并增加“其他应付款”。 独立核算 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核算主体,在总公司代缴社保的情况下,分公司需要将社保费用作为一项成本或费用进行核算。总公司支付社保费用后,向分公司开具发票或结算单,分公司根据发票或结算单进行账务处理,将社保费用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并通过银行存款或其他往来科目支付款项给总公司。 在进行总分公司代缴社保结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是要做好账务处理,确保账目清晰;三是要注意税务问题,如社保费用的税前扣除等。
2025-05-15
临时工,你可以通过劳务公司,可以已经聘请,如果是临时工,可以不为其购买社保。
2019-09-27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