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房开企业还能享受20%加价扣除吗?还能享受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不超过20%免征税收优惠吗?

2025-09-07 06:4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9-07 06:44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9-07 06:47

您好,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时,房开企业不能享受 20% 加价扣除,因为 20% 加价扣除得在能准确算出买地钱和建房成本的查账征收方式下才能用,而核定征收是因为企业账算不清,税务机关直接定个方法算税,没法按实际成本加计 20% 扣除;但房开企业能享受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不超过 20% 的免征税收优惠,比如税务机关核定某普通住宅项目收入 120 万元、扣除项目金额 100 万元,算下来增值额就是 120-100=20 万元,增值率就是 20÷100×100%=20%,没超过 20%,就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头像
快账用户1100 追问 2025-09-07 06:55

我记得说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房开企业,不能享受任何减免税优惠啊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9-07 07:17

 您好,1. 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房开企业,通常不能享受20%加价扣除,但并非完全不能享受任何减免优惠。 2. 符合“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不超过20%”条件的,多数情况下可享免征优惠,但部分地区(如深圳)规定核定征收项目不得享受任何减免,具体需看当地政策。

头像
快账用户1100 追问 2025-09-07 07:44

还有董老师,上次你告诉我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确认在转让房产的扣除项目金额的方法是: 用清算时确认的单位面积清算成本✘清算后再转让面积-清算时扣除的税金及附加➗清算时确认的已售面积✘清算后再转让面积-清算后再转让的税金及附加,这样对吧?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9-07 07:50

 哦哦,我找不到这个回答了,我后面是不是粗心写错了,是加上吧。调整税金及附加: 先扣减 “清算时已扣除的税金及附加中,对应本次再转让面积的部分”(计算方式:清算时总扣除税金及附加 ÷ 清算时已售总面积 × 本次再转让面积),避免重复扣除。 再加上 “清算后再转让房产时,实际缴纳的新税金及附加”(如增值税附加等),这部分是本次转让新增的合理扣除项。

头像
快账用户1100 追问 2025-09-07 08:08

现在我的问题是清算确认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到底怎么算?基数是否包括税金及附加和加计20%扣除,除以的是清算时的已售面积还是可售面积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9-07 08:11

 您好,公式为: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 其中,扣除项目总金额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成本、开发费用以及加计扣除等,税金及附加通常不计入该基数。加计20%扣除是针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扣除,该加计扣除应计入扣除项目总金额。 清算的总建筑面积一般是指清算项目的总可售建筑面积,包括住宅、商业、车库等所有可售部分,但不包括不可售的公共配套设施。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对的 不能享受
2021-03-17
同学,都是正确的哦!
2024-12-09
您好,30万元是包括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
2020-09-19
你好, 你税务局要求不严格的 按你写的可以 要求严格就有风险
2024-06-01
你好;  小规模的话季度不超过45万普票是免增值税和附加税的;   产生了出租的话会涉及房产税 和土地使用税 以及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的  
2021-10-25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