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外部管理方 / 非企业自身合伙人(常见):先计入 “预收账款”(未满足确认条件时),满足条件后转 “其他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收入”,并按 “现代服务” 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6%,小规模 3%),不计投资收益; 若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合伙企业自身(少见):业绩奖励来自内部收益,计入 “投资收益”,不涉及预收账款和增值税。

投资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该税款不属于合伙企业的税款,不能计入合伙企业的费用。对于合伙企业这个会计主体来说,该项税款属于代投资者支出的税款,应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以后将从合伙企业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中扣减。 老师,您好!请问我上面的这段话是不是说普通合伙企业,经营所得的股东个税不能做到账里面?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未达到起征点会计处理: 确认销售收入时做: 借:银行存款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里的三级科目应该是销项税额呢 ?还是免征增值税呢?老师
你好老师,我想咨询下房地产预收增值税的会计处理科目及流程 1,预缴阶段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等 2、 结转时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我想问的时 在确认收入的时候借:应收账款/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这里是写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还是应交税费-销项税额呢,求老师解答
某事业单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12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1.收到从财政专户的教育收费收入50000元2.收到向甲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收入30000元,该收入不采用财改专户还方式管理3.收到非独立核算部门销售产品取得收入5150元(含增值税),款项已存入银行4.收到上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资金补助款250000元5收到附属A单位上的收入50000元6年末按合同完成进度确认年初已预收的科研经费150000元为事业收入7年末,按合同完成进度确认应收科研经费100000元为事业收入8年末,收到长期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50000元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逐一分别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编制会计分录,其中涉及“资金结存”科目的,要求列出二级明细科目
你好,老师,我们有个项目所属期是2022.11-2023.1月,三个月,合同金额120,去年增值税为免税,先按月确认不含税收入为120/3=40,通过预收账款科目借:预收账款 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连续三个月确认不含税收入合计总计120,23年1月开出发票120,销项为1.19,分录为:借应收账款120 贷为预收账款118.81,应交税费为1.19,因23年增值税没有免税,实际不含税收入应该为120/3×2+40/(1+0.01)×1=39.6,也就是不含税收入多确认0.4,那之后分录怎么继续,才能让预收账款科目为平
老师,期初建账时,科目余额表和实际的银行余额对不上,科目余额表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明细和实际也对不上,想要应收应付都对上,银行余额也对上,怎么去建账呀
老师,我们是国际货代公司,有外币业务,现在有一个发票应付是美金,对方也开了发票,我做账应付账款要按什么汇率
老师,就车间用的机器配件,和机器的维修费各计入什么科目?
新入职公司,我查账发现公司以前好多付款了未取得发票 当时入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好多是19/22年付款的,现在我问都取不了发票,怎么平账
老师,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机械设备租赁,材料租赁的发票税率是多少?
600块钱1车,开9点点的运输发票,是多少钱
公司为什么频繁让会计代转公司报销款和业务招待费对会计有什么风险
老师,期初建账时,银行余额对不上,应收账款,应付账款明细对不上,想要应收应付都对上,银行余额也对上,该按哪个顺序去建账呀
老师公司频繁让会计代转别人的报销款,和业务招待费对会计风险大吗
朴老师,广州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15万元,给一般纳税人开专票开一个点的专票,那收入就是15万/1.01=14.85万元,销项税就是15-14.85=0.15万元? 如果开普票的话没有销项,就是价税合计15万元?另外广州可以开三个点的普票吗?
您的意思是执行事务合伙人也是合伙人的情况下,可以计入投资收益,比如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普通合伙人的情况吗?
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若同时是普通合伙人,其收取的业绩奖励 / 报酬,若实质是合伙企业利润分配的投资收益(非管理服务对价),就计入 “投资收益”;若实质是管理服务报酬,仍需按 “预收账款转收入” 处理并缴增值税,核心看业务实质,而非仅看普通合伙人身份。
老师,要是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了,但是不是普通合伙人,是有限合伙人,这种情况业绩奖励可以记投资收益吗?执行事务合伙人收取的业绩报酬、奖励源于合伙企业超额收益分配(如投资回报超过约定的基准后的分成)这种情况也不能计入投资收益吗?
1. 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有限合伙人且出资,其业绩奖励不能记投资收益,因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收益仅源于出资分红,而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业绩奖励是提供管理服务的报酬,应记“其他业务收入”或“管理费用-业绩报酬”(视核算角度)。 2. 源于合伙企业超额收益分配的业绩报酬,同样不能计入投资收益,本质仍是执行事务合伙人履行管理职责的对价,而非单纯出资带来的投资回报,需按服务报酬性质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