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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还是前天提问的业务,再请教一下,合伙企业是三年前被上市公司收购,它累计持股了3年,使用会计科目是长期股权投资吗?合伙企业作为小股东直接用成本法核算么?我要交的个税、印花税、增值税 都需要在投资收益科目过度吗?

2025-10-16 17:0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10-16 17:15

合伙企业持上市公司股权(小股东,无重大影响),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用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不用成本法。个税、印花税不通过投资收益,转让股权的增值税需通过投资收益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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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886 追问 2025-10-16 17:25

老师 那交易性金融资产一般核算的是一年以内的短线投资 怎么理解这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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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16 17:26

那你就计入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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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886 追问 2025-10-16 17:27

有知识点的出处吗 这问了三个老师了 都是反问一句 就改为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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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16 17:29

会计科目与核算方法:合伙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权 3 年,应通过 “长期股权投资” 核算;作为小股东(通常持股<20%,无重大影响),用成本法核算,仅在处置时确认投资收益。 税费是否过 “投资收益”:个税、印花税、增值税均不通过投资收益科目过渡。增值税及附加计入 “税金及附加”,印花税直接计入 “税金及附加”,个税由合伙企业代扣代缴,计入 “应付税费 —— 应交个人所得税”,与投资收益分别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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